这绝对是我今年看到过最奇葩、最离谱的盗窃案件。一对闺蜜来到上海合伙盗窃,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你知道她们想出了一个什么办法吗?就是不断的怀孕、生孩子、再怀孕,两个人前前后后一共生了11个小孩!我们先来看下他们是怎么盗窃的?
两个人专门找大商场的服装专柜下手,而且每次都会推着一辆婴儿车作为掩护,婴儿车里并没有小孩,他们一个人负责望风,一个人在角落用自带的工具破坏衣物上面的防盗磁力扣,再将衣服塞进自己随身所带的包里,然后快速离开。这些偷来的服装,她们会低价卖给附近的小服装店。经查,这次她们共获得赃款2800多元。这对奇葩闺蜜,一个叫珠珠39岁,另一个叫小晴30岁。他们为什么会盗窃,又为什么会生了这么多的孩子呢?
原来,珠珠的第一任老公重男轻女,两人连生了4个孩子,终于盼来了男孩。但随后由于养娃的经济压力实在太大了,珠珠和四个孩子又遭到老公的抛弃。这时候,珠珠认识了结婚怀孕的小晴,两人一起打零工为生,常常入不敷出,于是便动起了歪脑筋去商场盗窃。在一次盗窃被抓后,她们发现了法律的一个“bug”,那就是“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监外执行”,不用蹲大牢。
此后,两人就走上了,养不起小孩就去盗窃,为了不坐牢,就不停的怀孕生小孩,怀孕后再去盗窃的无限循中……珠珠和第二任丈夫一连又生了三个孩子,而小晴一连生了四个孩子,加起来两人一共生了11个孩子。这次,珠珠和小晴,再次因犯盗窃罪被上海静安法院分别判处8个月和1年有期徒刑,由于是数罪并罚并且是累犯,不适用缓刑。但这次,两人同样还处于哺乳期,刑期只能是监外执行。那么“监外执行”就等于不用受到任何惩罚了吗?
监外执行,虽然不用坐牢,但罪犯的人身自由是受到限制的。比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监视居住的住所,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赶到,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要交给执行机关保存等等。同时,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时,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直接释放。也就是说,如果珠珠和小晴哺乳期满时刑期还未结束,他们仍然需要坐牢直到刑期结束。
那么,选择用怀孕来逃避法律的惩罚,你又怎么看呢?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 陶淳 |
责编: | 朱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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