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昨日(7日)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条文全文今日正式公布,共有212页,共分为9个部分,包括“叛国”、“叛乱煽动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等”、“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等。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中提到,叛国、叛乱、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勾结境外势力, 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罔顾是否会危害国家安全而损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该人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条文中有关判国罪的条文,加入与中国交战的外来武装力量、意图危害中国的主权等,或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
香港特区立法会今日11时举行会议,处理条例草案的首读及二读。根据香港特区制定法律的程序,条例草案须在立法会通过三读程序,才能制定成为法律。
香港特区政府于12-25至12-25就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进行了公众咨询,共收到13489份意见,其中98.6%表示支持并提出正面优化意见,显示立法具有强大的民意基础。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日前在北京表示,特区要尽快完成23条立法,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维护,让香港能够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编辑: | 张慧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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