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民蔡先生向看看新闻Knews和《新闻坊》微信公众号反映,说他接到又乐公司的入职通知后,便按月前去上班,还办了门卡、工资卡,可谁知入职才1个小时,对方却突然叫他别干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展开了调查。
今年3月,蔡先生与上海又乐实业有限公司洽谈跳槽事宜。期间,通过了面试,且收到了该公司的入职通知邮件,要求他在12-25到公司报道,届时携带包括离职证明、户口本、指定银行卡在内的一系列材料。
蔡先生:“在入职的前两天,他们又打电话来说,老板现在来上海了,经常出差偶尔来上海,要跟你聊聊天了解一下,方便以后工作,也没和我说这是一次复试。聊了两三分钟,我去人事部办一些手续,交复印件、学历证明这些东西,交完以后星期一就正式上岗。”
蔡先生表示,本周一,他拿着考勤卡九点准时上班。可才10点,公司人事部门就通知他,因为招工失误,请蔡先生离职。
蔡先生:“老板觉得这岗位不适合你,就让我回来了。我现在老婆也在家不上班,刚生完孩子,现在又被他们搞得失业。”
蔡先生再次致电该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对方表示,尽管蔡先生很优秀,且还是公司高层介绍入职,但是同大老板希望的岗位定位有差异,她也感到很抱歉。
蔡先生:“发Offer其实就是已经确认可以入职了?”
上海又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周女士说 :“对,所以我昨天和你说我也很尴尬。老板可能没想那么多,这是一个管理层面,老板肯定是要看的。”
而在又乐公司,这位人事部门负责人表示,劳动法规定可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且包含了这段试用期,他们愿意支付蔡先生三天工资。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留下电话希望采访,却再也无人予以回应。
对此,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胡玥指出,尽管还没签订正式合同,但蔡先生准时报道入职,已相当于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就算双方约定了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解雇劳动者的话,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虽然类似举证责任双方都有,但更大一部分是用人单位来承担的。“
入职一小时就被解雇,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难以接受。希望又乐公司能主动承担责任,正确处理好相关事件。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 夏祺 张予洋 编辑: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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