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五大队民警在辖区乐雅高速乐山南收费站开展夜查专项整治,晚上九点左右,一辆乐山牌照的小型轿车驶出收费站,并停在了高速站口的广场外,驾驶人和副驾驶人迅速交换了位置,这一幕恰巧被执勤民警看到。
民警走到该车辆旁看到坐在驾驶室的是一名女子,副驾驶坐着的是一名男子,而车厢内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随即对副驾驶男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后,民警联系大队指挥中心调取了该车的行驶照片,照片显示是该男子驾驶的车辆。最后经过民警反复询问,眼看瞒不过去了,男子才终于承认了因为旁边妻子没有开过高速,所以车子是自己开的,看到交警后便在收费站出口换了人。
经调查得知吴某和他妻子从洪雅收费站出发,由于妻子没有开过高速,自己就冒险酒后驾驶,在乐山南收费站看到交警后就迅速与妻子换了位置,哪知还是被执勤交警发现了。根据相关规定,吴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驾驶证扣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素材来源:成都公共 实习编辑:杨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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