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本市城管执法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打响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攻坚战,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12-25《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截至12-25,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80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9600次,其中分类投放环节共检查居住区、宾馆、商场、医院、园区等单位12826家次,个人8253人次,共教育劝阻相对人6704起(其中单位3456起、个人3248起),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3367起(其中单位2552起、个人815起)。共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90起,其中查处未设置分类容器案件数占比62.1%,未分类投放案件数占比35.8%,违规收运类案件数占比2.1%。
全市城管执法部门除了继续做好分类投放环节的执法检查之外,同时将执法检查的重心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环节拓展,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混装混运”现象。12-25至6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138家次,对存在混合运输、遗撒滴漏、标识不清等违规行为的4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运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避免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不规范的各类违规现象,今天(12-25)上午,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开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环节的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垃圾中转站仍存在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现象,城管执法部门当场对企业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下阶段,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聚焦生活垃圾分类四个环节,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除了继续做好分类投放环节监管工作之外,执法检查将拓展至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保障能力,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治理、精细管理、长效管控”机制。重点推进四项工作:
一是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前期检查问题较多的商场、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等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检查频率和力度,推进管理责任人落实垃圾分类法定义务。7月,做好投放环节执法检查的同时,加强对收集、运输环节中全市230家生活垃圾收运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指导监督收运企业规范作业,避免出现混装混运等违法现象。此外,8月重点加强末端处置环节的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全市10家生活垃圾大型中转企业、10家末端处置企业规范作业,避免出现混合压缩、混合处置现象。
二是开展全过程执法查处。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坚持“先单位、后个人”原则,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当事人,将其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收集运输企业,依法吊销运营资质。
三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动员。发挥全市5951个城管执法社区工作室作用,整合基层力量,重点督促社区单位和市民群众做好容器设置、分类投放、分类驳运等工作。7月底前,完成对全市1.2万余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的指导服务工作,结合城管公众开放日、夏令热线等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宣传,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参与分类、自觉分类、准确分类,营造“依法治理垃圾分类,同创共建美丽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协同联动加强与绿化市容、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执法协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管理效能;依托居(村)委,加强垃圾分类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快构建“条块联动、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奕帆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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