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2017年7月间,被告人张长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泗水市,先后参加了由我国台湾省籍涉案人组建的诈骗团伙,担任主要负责人之一,向我国境内居民群发或拨打大量网络电话实施诈骗。
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张长华在明知自己因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而被我国警方上网追逃的情况下,仍在另一位我国台湾省籍涉案人纠集下,与被告人何人强前往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市,参与组建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
谨防电信诈骗
各诈骗团伙成员不仅冒充电信公司客服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公司财务人员和领导,还冒充警察、检察官等。被告人张长华、何人强各自参与的诈骗金额为9,895万余元、9,683万余元。
诈骗团伙多角色分工扮演
诈骗团伙多角色分工扮演
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张长华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何人强参与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均有稳定的核心成员,众多成员之间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纪律严密,采用集中管理方式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故均应当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
张长华、何人强均系本案犯罪集团的主犯,均具有坦白情节,何人强还具有立功表现,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张长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何人强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结果
法官指出:“冒充熟人或领导诈骗”是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常用的手段之一,作案手法一般分为三步:1、“领导”主动添加好友。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骗人员的手机通讯录和相关信息,冒充相关“领导”通过微信或QQ添加受骗人员为好友。2、“暖心关怀”骗取信任。骗子用关心下属的口吻,降低受骗群体的戒备之心,甚至还会主动提出帮助受骗人员解决困难。3、通过业务需要、安排请客等花式理由要求转账。如遇此情形,务必通过电话或当面核实确认后再进行操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杨佳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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