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24,台湾台中警一分局继中派出所洪姓警员清晨4点多,开车巡逻时不慎撞倒醉倒在路中间的50岁杨姓男子,并致其死亡。该警员很有解决的诚意,但才从警4年多,没有一千万元可以赔偿,即使对方降至350万元,但依照事辆事故委员会判定,洪员肇事责任仅占3成,律师认为不该赔那么多。目前,依过失致死罪侦办中。
12-24清晨4点多,洪姓警员开着五人座的汽车载着同事一起巡逻,巡逻车沿民族路左侧车道左转继光街时,当场辗过醉倒在路中间的男子,该名警员发现撞到人后马上将人送医急救,无奈醉酒男子不幸离世。
案发后,警方立即对该警员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0。死亡醉酒男子经抽血检测有酒精反应,因此警一分局立即将该警员以过失致死罪移交检察院。
洪姓警员相当自责,双方进行多次调解,家属刚开始要求赔偿一千万元,后来降至350万元。台中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显示,醉酒男子肇事责任占7成,洪姓警员占3成。除了200万元的强制意外险之外,洪姓警员愿再付70万元,但双方差距80万元,协调破裂。
分局警官表示,当时天色昏暗、加上车子较高,以及A柱阻挡才造成,但杨男根本不该躺在路中间,洪姓警员事发至今3、4个月,内心非常懊恼、沮丧、自责,而且明显消瘦很多,警官都规劝他,没人会愿意发生这种事,希望他放宽心,一切静待司法判决。
被撞致死的醉酒男子在中华夜市摆摊卖章鱼烧,是家中独子,扶养年迈双亲,12-24晚上到朋友家吃饭喝酒,隔天凌晨搭计程车回家,但杨男下车后,竟醉倒在民族路中间。
隔壁摊商表示,听到消息很震惊。他也提到,死者在这里摆摊章鱼烧约半年,平常生意不错,为人也挺好,但对死者平时是否爱喝酒、住哪里不清楚。
(实习编辑:詹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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