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史女士前段时间向看看新闻Knews求助称:2014年,她丈夫家的老宅遇到了旧改征收,当时,他们一家分得了松江和青浦两套房屋。然而,如今史女士却认为自己在当年的动迁中遭到了亲戚的欺骗。
史女士说,2014年被征收的是位于黄浦区西藏南路上的一套她公婆留下来的老房子。承租人是丈夫的五哥童老伯。除了承租人和史女士一家4个户口在老宅内,另外还有老大的女儿、老四与孩子以及承租人老五的户口在内。
史女士介绍说,动迁时,他们一大家子共可以分5套房,承租人童老伯选了一套,史女士一家选择了两套共计160万余元的安置房,老大的女儿以及老四和儿子也在浦东各选了一套安置房。而由于五套安置房的总价,已经超过总的动迁补偿款,要想拿这五套房,就必须出钱补上所选房屋价值和应得补偿之间的差价。承租人告诉史女士,史女士家需要支付43万余元的差价。
在承租人的催促下,史女士按照家庭内部分配方案拿了房付了差价。但从内心而言,她并不认可这样的分配方案。觉得按户口比例来说,他们家才分得四分之一的动迁利益,并不公平。
于是,等拿了房、办好产证,史女士一家于2019年将当时共同参与分配的其他亲戚告上了法庭。然而在庭审过程中,他们发现,自己所得的两套安置房中,有一套房屋的价值与承租人当初告知他们的并不一样。
史女士说,他们家拿到的一套位于青浦的安置房,原价约78万,优惠价是63万多元,然而,当初承租人却隐瞒优惠价,一直以78万元的价格进行计算,这也导致他们家多补了15万的差价,其他几人则少补了差价。
对此,承租人则表示,由于史女士家选的两套都是优惠房,当初说好只给他们一套的优惠价。
不过,史女士一家却认为,既然自己的两套房子都有优惠价,那就应该按照优惠价给到自己。并且,她认为许多事当初都承租人都没有和自己说清楚。感到被骗的史女士一方急切地想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然而,后援律师表示,就目前的证据材料来看,无法认定承租人有诈骗的嫌疑。因为在当初家庭内部的分配方案中,虽然实际分摊计算每户应该出多少钱时,史女士家的争议房屋是按照78万的价格算的,但在上方“总房价”一栏中,却是按照优惠价“63万多元”来写的。
那么,对于史女士一家认为多付的15万元,他们还能否进行主张呢?后援律师表示,由于史女士一方向法院起诉的理由就是不认可之前的动迁利益分配,也包括那一纸方案,因此,如今这15万元不能进行再次主张。
如今,面对如今的矛盾,史女士认为根本原因,还是出在当初自己作为同住人,没有签约权,也无法看到当初的征收协议上。不过特勤员了解到,旧改征收这几年来一直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就黄浦区而言,每个基地都有电子屏可以供所有人查看各家的征收协议。所有人都能通过电子屏查看自家的分配协议。
后援律师提醒:如果在征收过程中,家庭内部已经就内部分配方案达成协议,要避免后续再有诉争,需要把征收所得、分配方案写明确,并让所有被安置人员签字认可。
在此,我们也希望史女士和其他家人,能看在往日的情分上,再次用善意的视角回顾整个事件,早日消除误解。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俞欣怡 实习记者:尤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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