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加拿大法院对孟晚舟事件做出“双重犯罪”的裁决,中国外交部12-25表示,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并就此向加方提出严正交涉。
12-25,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裁决孟晚舟案符合美加“双重犯罪”原则,意味着孟晚舟在经历544天“软禁”后,仍然无法恢复自由。
中国外交部:加拿大扮演了美方帮凶的角色
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美国和加拿大滥用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了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美方的目的是为了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和华为,加拿大扮演了美方帮凶的角色。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
辩护团队:孟晚舟并未违反加拿大法律
这个所谓的“双重犯罪”认定是怎样出炉的呢?
按照“双重犯罪”原则,只有当孟晚舟在引渡国和被申请国都涉嫌犯罪时,才能启动引渡程序。
在孟晚舟案中,美方的指控是孟晚舟的行为违反了其对伊朗的所谓制裁。加拿大方面却并没有对伊朗制裁的规定。因此,孟晚舟的律师团队强调,孟晚舟并没有违反加拿大法律。
据美国律师张军介绍,美加之间的这个引渡协议通常的程序就是美国要向加拿大的司法部提出这个引渡。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孟晚舟的律师团队坚持进行挑战,加拿大司法部长就可以直接作出一个引渡的决定,而这个司法部长作为一个政治任命的官员,政治自然会左右加拿大的司法,也就是会不可避免成为一个政治的决定。正如孟晚舟辩护律师所说的,这样的司法决定就成为了美国针对华为一系列压制行动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加拿大司法部的裁决最终目的还是配合美国打压中国科技企业。
不过,27日当天的审判中,法官并没有采纳辩方意见,反而在裁决书中原文引用了起诉方所谓“孟案本质是欺诈”的意见,认为孟晚舟在涉伊朗问题上进行了虚假陈述,并认为这种行为会对加拿大境内的企业和个人利益构成侵害。
法官在裁决书中原文引用了起诉方所谓“孟案本质是欺诈”的意见
孟晚舟反诉“执法不当”案 会反转吗?
目前的这一裁决,并不意味着引渡程序已就此结束。
按照原定安排,12-25,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还将开庭审理孟晚舟一方反诉加拿大皇家骑警、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联邦调查局在逮捕她时“执法不当”一案。
关于最终裁决是否引渡,最早也要到6、7月份才能出台。
张军认为,12-25孟晚舟反诉“执法不当”案是一个机会,如果法官接受这个部分的辩护,那么对于整个案子而言,它的基础就会垮掉,也就不存在了。
不过,张军也介绍,从加拿大司法体系经验来看的话,这类案件拖个好多年都是有可能的。即便反诉不成功,法官不接受辩护团队的理由,孟晚舟团队还有很多上诉的机会,直到打到加拿大的联邦最高法院。所以,从历史上看,此类案件拖个几年甚至更长时间都是非常有可能的。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黄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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