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26,沈志林驾驶44路公交车沿本市延安西路向东行驶时,在遇道路偏转的情况下,先后撞击隔离护栏及延安西路高架立柱,造成2名乘客死亡,10余人受伤。经检方审查认定,今天,长宁检察院对沈志林以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事件回顾:
12-26中午11点40分左右,在延安西路的定西路与番禺路之间,一辆44路公交车突然撞上高架立柱。 事故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另有车上两位女乘客不幸身亡。
记者赶到时,现场已拉起了警戒线,消防、120等救援人员迅速赶到。这辆44路公交车,撞击高架立柱后,车头严重凹陷,车顶翘起。司机满脸鲜血,被卡在车座上不能动弹,消防人员立即用切割机对其进行施救。 车厢内,后排多个座椅翻倒在地,车窗玻璃碎了一地,斑斑血迹,以及童车等物品,触目惊心。
据目击者说,事发时,这辆44路公交车沿延安西路西向东行驶,开过定西路后,突然打左偏,失控撞上高架立柱。据乘客回忆,这辆公交车上所有乘客都有座位,事发前公交车行驶速度较快,还没有感觉到公交车制动,事故就发生了。
事故发生后,路边的热心市民立即对公交车里的乘客伸出援手,包括司机在内的23人,被迅速送到华东、华山、儿童医院、普陀中心医院展开抢救。
事故认定书显示,司机沈志林未安全掌控车辆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负全责。市运管处也表示,44路公交车事故虽然由驾驶员负全责,但根据2015年公交企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驾驶员所属公交巴士集团,也将受到较重的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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