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凌
王凌,是《1/7》新闻专题节目《生育力衰退之困》的采访嘉宾,擅长看不孕不育门诊。王医生告诉小七,在诊室里她碰到过很多在忐忑中盼望小生命到来的家庭,也看到过很多外人难以想象的人间百态。她希望借由《1/7》这个平台把她看到的故事说出来,让看到的人能够有启发。
因此,每周六小七都会邀请王医师来这里坐坐,大家伙一起听她唠唠诊室里的那些事儿~~ 今天王医生又有什么样的故事要跟大家伙分享呢?
捐赠卵子、重为人母
——一位失独母亲的求子路折射中国卵母细胞捐赠困境
“她想重新做母亲”
她和丈夫一起,出现在我的面前;从外貌判断,她应该是围绝经期阶段了。
面容凄惨的她,掏出儿子照片,哆哆嗦嗦的开始絮叨:儿子因公殉职,住在家中,目光所及,尽是儿子的点点滴滴,触目伤怀,悲伤不已;想来想去,如果可以再要个孩子,是否就可能走出这个无法解的局,给人生找到一点新的寄托。
询问病史,发现围绝经期的她,虽然还能来月经,但是周期已经不是那么规律。医学上,25岁左右女性一年的累积受孕率在90%以上。35岁以上女性每月怀孕几率约为10%,并随年龄增加逐渐降低,一年的累积受孕几率约为75%。40岁以上的女性卵巢储备会进一步下降,生育能力下降,每月怀孕几率只有5%左右,即使是做试管婴儿(IVF),单次尝试的怀孕率只有10%左右;超过45岁怀孕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自身怀孕的几率不到1%。有学者回顾性分析了356例高龄不孕妇女接受人工辅助生殖的临床资料,发现随着年龄增加,获卵数减少;妊娠率和种植率从41岁开始急速下降;45岁以上的妇女甚至无妊娠发生。
根据她现在的年龄,自身排卵,也许极偶然会有,但是想自身怀孕基本上机会极其渺茫。她很困惑的说,医生,我还有来月经的啊,这不是有排卵吗?
来月经并不代表一定有排卵,也不代表排出来的卵子质量就好。以她目前的状况,采用药物调节,她的子宫是可以作为孕育胚胎着床的温床的。男方检查的精子质量还可以,按照常规来讲,可以用来受精。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女方是否有卵子排出,以及排出卵子的质量是否足够好,排出的卵子是否可以受精,受精卵是否可以着床。
她的情况,临床上,按照卵泡监测自然怀孕的几率很低。我建议她去生殖中心进行生育力(卵巢功能)的评估,看是否有机会取出个把卵子,配成胚胎。
等不来的赠卵
数月后,她又来到了我的门诊。告诉我说在生殖中心那里,这段时间的卵泡监测,B超下看到有卵泡长起来,但取卵时都是空泡。生殖中心的医生告诉她说可能没有希望。
她再一次央求我想想办法,说现在生活完全没有指望,觉得工作、钱、房子什么的都没有任何的意义,心中的悲痛随时想随着孩子离开这个世界,目前唯一的指望就是想再要一个孩子是否可以挽救这个家庭。
我想来想去,医学上,可以通过捐赠卵子怀孕。日本的调查数据指出非赠卵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周期的成功分娩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下降,赠卵IVF-ET周期的成功分娩率则较为稳定,不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变化。即使是绝经后的妇女,如果获得年轻妇女的优质卵子仍然可能受孕。
我建议她多问问几家生殖中心,看有没有其他人捐献的卵子,可以给她使用。然而目前的状况是捐赠卵子的人少,等待捐献卵子的人多,这件事情要看缘分,碰运气。很可能等待几个月、几年也排不上的。
在中国大陆,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接受卵母细胞赠送的适应症为:1、丧失产生卵母细胞的能力;2、女方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携带者或患者;3、具有明显的影响卵母细胞数量和质量的因素。
几个月后她再次来到门诊,说她去了所有能找到的生殖中心,一些直接回绝她说没有捐卵的,另外一些登记之后让她回家等消息,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消息不免心中焦虑,通过熟人打听到的消息是:等待捐卵几年都不可能。她把消息发布在网上的论坛中,有些公司联系到她,委婉地提到可以通过付费方式得到卵子。她好奇这样做是否可行,是否有保障。
我告诉她说,在中国,买卖卵子和买卖器官一样,是非法的行为。我国卫生部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网上提供的商业化的增卵和供卵行为,因为有需求,在黑市上有市场,但来自黑市的卵子缺乏国家的支持和全面的医疗和健康保障。
泰国、美国,曲折的求子路
一年多之后,我意外地收到一封电子邮件,上面有一张她的照片,照片上的她小心翼翼地怀抱着一个小小的婴儿,眼中满满地都是笑意,整个人都被阳光点亮了。邮件中她写道:
谢谢你,王医生,给了我那么多怀孕的医学指导,在我人生最忧郁、最低谷的时候给我鼓励,给我希望。现在我终于重新有了自己的孩子,虽然年龄大了,带孩子也不像是年轻的时候那么轻松,总会觉得有些累,很多事情力不从心。但是能重新有一个自己的孩子,我觉得人生有了新的希望,有了新的开始。现在我请了保姆,一起帮忙照看孩子,累并快乐着。谢谢!
我首先恭喜她终于重新有了孩子。同时,不免好奇,问她如何得到的卵子。
她回信说,那个时候万念俱灰,觉得人生失去了一切意义,后来辗转打听到泰国和美国的一些州允许商业化的赠卵和供卵行为。就卖掉了房子,先是去泰国,继而去了美国寻找卵子。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在美国找到了捐赠的卵子,捐赠的卵子与她丈夫的精子配成受精卵后植入了她的子宫。现在生下了健康的孩子。这个孩子的卵子来自于捐赠者,精子来自于她丈夫,而孕育的子宫则是她自己的,是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也是她亲生的孩子。
在美国,法律规定允许有偿提供人体组织。美国生殖医学会规定:每次捐卵报酬不超过10000美元,捐赠者不得小于21岁,或捐赠次数不得超过6次等。但同时,由于医学会并无真正的行政权,所以不少医疗机构或中介虽然表面上会同意执行规定,但实际上却经常违规操作,缺乏相关的监管和规定之下,在利益的驱动之下,美国的卵子捐赠的来源相对较多。
辅助生殖技术(IVF)中卵子捐赠的可行性已经被逐渐认可,然而,世界范围内缺乏赠卵、卵资源短缺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世界各地对于卵母细胞捐赠行为的应允程度各不相同,澳大利亚、德国、挪威和瑞典严禁卵母细胞捐赠行为。在丹麦、法国、西班牙和英国等国,卵母细胞捐赠行为被允许应用于不孕治疗以及防止遗传病发生。为了获得生育机会,很多患者不得不前往政策宽松的国家获得赠卵,这就导致跨国医疗的产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卵资源匮乏的问题。
赠卵在中国:紧缺和悖论
我国大陆法律规定,赠卵者适应症为:1、仅限于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取卵的妇女;2、为保证赠卵者的切身利益,应当在其每周期取成熟卵母细胞20个以上,并保留15个以上的基础上进行赠卵;3、应当在赠卵者对所赠卵母细胞的用途、自身权利和义务完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4、对赠卵者应参照供精者筛选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相关的健康检査及管理;5、对实施赠卵技术获得的胚胎必须进行冷冻,对赠卵者应在半年后进行艾滋病抗体和其他相关疾病的检查,获得确定安全的结果后方可解冻相关胚胎;6、对接受赠卵的患者要依据情况和就诊时间进行排队;7、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在如此严格的限制下,中国的卵资源更加紧缺。
在中国大陆,卵子捐赠是一个复杂而充满争议的话题。
一方面,随着社会和医学的发展,更多的高龄女性有怀孕的需求。对于许多高龄失独夫妻而言,卵子捐赠是其获得妊娠的唯一途径。同时,随着卵巢早衰发病率、晚婚晚育率的升高,卵子捐赠的需求量逐渐增加。
另外一方面,卵子捐赠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医学、社会和伦理学方面仍需进一步跟进。目前的主要问题包括卵子捐赠严重供不应求,卵母细胞冻存技术的应用还存在困难,赠卵试管婴儿的妊娠率受到多因素的影响,捐赠卵子的潜在风险,违法卵子黑市的存在以及卵子捐赠对婚姻,家庭和未来后代的影响等。国家亟需通过相应的应对政策,通过增加卵子捐献的数量和质量,保证法律赋予失独高龄人群等享有捐赠卵子从而繁衍后代的权利。
(来源: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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