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女子上月底花2000余元(新台币,下同)入住台中市西屯区逢甲商圈一家商务旅馆,竟在早餐中吃到昆虫,吓得作呕。业者解释,这是“臭屁虫”(学名:椿象),不是蟑螂,愿意招待免费住宿。但女子认为,无论是哪种虫,反正都不该出现在早餐里,她现在经常梦到自己在吃虫,要求精神赔偿,双方仍在交涉。当地卫生局获报后,查出业者违反食材须离地存放等规定,若未在期限内改善将依岛内“食安法”开罚至少6万元。而医师表示,昆虫可能带菌,虽然多半不会传染人体,但可能引发肠胃炎。
吃到昆虫早餐的是新北市陈姓女子,她向媒体投诉,上月28日和朋友到台中逢甲商圈的商务旅馆住了两晚,每晚2200多元。她第一天吃早餐觉得很好,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吃龙须菜色拉时,“觉得有种怪异的臭味”,咬了几口便吐了出来,发现是一颗昆虫的头,惊觉“那是蟑螂!”
陈姓女子说,旅馆人员得知后,一名从厨房走出来的男员工直说“不好意思”,但脸上却带着笑容。“感觉他们搞不清楚是什么出状况,急急忙忙把菜收走”,让她更不满,退房时再向柜台人员反映此事,对方说“对不起”,送了马克杯等物品。她觉得旅馆根本未重视此事,离开后又去电抗议,最后旅馆的王姓管理顾问来电道歉,表示要请她吃饭,招待免费入住来赔罪。
“谁还敢住啊?我们要求全额退费和精神赔偿!”陈小姐指控,王姓管理顾问追问她之后有无不适就医,愿理赔医药费。但她没有时间就医,回去还吐了,整天都没吃。她现在看到绿色蔬菜都不敢吃,还不断梦到自己在吃虫。虽然业者告诉她那个不是蟑螂而是“臭屁虫”,但她还是很生气,“反正就是人吃的菜里不该有的东西!”
台中市卫生局表示,12-25下午接到投诉电话后,立即前往旅馆调查。业者说,当天客人在龙须菜色拉中吃到的异物是椿象而非蟑螂,且这道菜因被客诉已停售。卫生局在旅馆内未发现昆虫,需进一步调查,不过发现有食材违反须离地的要求,以及工作人员未体检等事项,要求店家须限期改善,否则可依“食安法”处以六万元起跳的罚款。
据了解,椿象是半翅目昆虫,常见的荔枝椿象幼虫体色艳丽,成虫为黄褐色,体长可达到2.4至2.7厘米,中胸及后胸腹板交界处具有臭腺,受到惊扰时会由臭腺分泌出具刺激性分泌物自卫,如果不慎触碰,便会造成皮肤灼热、溃烂。
(编辑 施蒙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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