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最牛业委会起诉物业获胜,全体业主获赔4000万元”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判决书显示,该案原告为上海中远两湾城小区第三届业委会,被告为上海中远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被告中远物业应返还不应由业主承担的成本与费用等共计4000万元。
中远物业是中远两湾城开发商留下的前期物业,曾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长达20年。物业与业委会的矛盾为何产生?为何被判返还4000万元?
本案的原告为中远两湾城小区第三届业委会,其负责人韩德友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刚开始小区环境还可以,但随着时间推移,小区环境一年不如一年。业主们普遍认为,小区物业管理混乱、账目不清。期间,小区曾经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表达对物业的不满,还罢免了第二届业委会。第三届业委会产生后,对中远物业过往20年的小区多项费用产生质疑,最终,不得已选择使用法律手段维权。
公开资料显示,中远两湾城地处上海普陀区,坐落于苏州河畔,自1999年正式开工,到2006年全面竣工,是上海第一轮大规模旧区改造项目之一。中远两湾城也是目前上海内环内最大规模的小区,共有96个楼栋,居住人口约5万,光停车位就有7000多个。这里人员流动性大,外来人口占比较高,产权结构复杂。小区内部自成一套体系,有许多餐厅、便利店、房产中介等。
此前,该小区居民也表示,中远物业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诸多开支存在疑点。比如消防设备、弱电、避雷等设施费用,按合同约定,不属于物业管理费支出成本,却算进物业费中。还有小区的公共收益,如新增的地面停车场、电梯间的广告收益有多少?账目并不清晰。
由于种种疑问未被妥善解决,在2020年10月,中远两湾城第三届业委会决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遭到中远物业反对,于是将业委会诉至法院。但普陀区法院驳回中远物业起诉。法院认为,物业非小区业主,无权对属于小区内部自治范畴的事项提出异议。此后,由业委会重新选聘的万科物业开始为小区提供服务,中远物业正式离场。
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业主决定对积怨已久的中远物业来一次彻底的“清算”,将20年来小区物业管理费按实结算部分、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作审计。由于业委会和中远物业对收支的结算标准与方式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再度对簿公堂,此次一审判决中,业委会胜诉。韩德友称,诉讼中举证过程相当困难相当复杂。
对于本案一审判决,中远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后续是否上诉等已经全权交给律师事务所处理。
这起案件的诉讼历时近两年,耗费了业委会和代理律师大量时间精力。业委会胜诉的关键是什么?对此,律师杨邹华认为,中远两湾城小区第三届业委会一审胜诉的关键在于业委会和物业双方对该案的重视程度不同。原告业委会聘请了足足五名律师团,其中有两名资深律师来支持本场诉讼;而物业公司作为被告,则可能认为在其不配合审计的时候,业委会很难取得证据,认为原告业委会很难胜诉,因此准备工作可能不足。
杨邹华表示,业主、业委会、物业之间的矛盾并非个例。究其原因,物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并不需要向业委会或业主公开所有的账册信息,包括其收支情况。因此,如果业主和业委会在缺乏或怠于监督物业公司运作的时候,有些物业公司就会在其中浑水摸鱼。而由于缺乏中间斡旋环节,一旦发生矛盾,多以业主的妥协告终。
那么,中远两湾城业委会的经验可以推广吗?争端是否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杨邹华说,诉诸法院是最后的手段,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各方应通过制定更加明晰的规则,避免小矛盾变成大矛盾。他建议,日常生活中,业主可以力所能及地关心小区事务,不能只顾小家而忽视了大家。选举业委会也是希望广大业主可以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社区事务管理当中,并正确行使其合法权利。业委会代表业主行使权利,发挥其专业能力,就能有效避免物业浑水摸鱼,同时尽可能避免业主的合法权益受损。
(看看新闻Knews编辑:崔信淑 陈昱卉 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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