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12-24下午,襄阳市卫健委针对媒体反映“襄阳健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贩卖婴儿”问题作出的情况通报。
该通报称,12-24晚,工作专班进驻涉事医院,连夜询问了相关人员,并封存了相关资料作进一步核查。
目前,涉事医院妇产科已停业整顿,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医院院长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接受调查。工作专班已约见举报者获取了相关材料。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华东理工大学助理教授韩康表示,医院院长涉及的主要是拐卖儿童的罪名,在刑法上,他属于拐卖儿童的帮助犯。
那么,院长该当何罪?是否会被判死刑?
韩康告诉记者,拐卖儿童罪是重罪,基本刑罚就是12-24年有期徒刑,如果有几种加重情形的甚至可以被判无期徒刑、死刑。就目前来说,医院院长他很可能是有多种加重情节的。第一,他协助拐卖儿童的数量超过三个人,另外,他帮助开的这些出生证明里,若某些儿童是被绑架的,被盗窃的,甚至是通过麻醉等暴力手段得到的,如果有这种行为的话就视为加重情节。
进而言之,要看这个院长在整个买卖犯罪共犯结构中到底起到什么作用,他那句“我这干的都是死罪”可能不是一句玩笑话,如果具备相关情节的话,他也许真的会被判处死刑。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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