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的赖女士说,她的孩子在南昌县一所私人开办的培训机构上“全日制”的课程,这段时间以来,成绩不但下降了不少,孩子还多次遭到体罚。
赖女士告诉记者,培训班的名字叫做“云光教育”,就在莲塘镇公园路口。为了提高孩子成绩,去年12-24开始,她花了5万元在这家机构报名了“全日制”的补课培训,冲击2021年中考。
赖女士说:“知道的就是有三次,就一而再再而三地体罚孩子,学习成绩就断崖式地下降,就是打手掌,并不是说因为其他原因,是因为他不会(做题)。”
赖女士说,孩子告诉自己,一般错一个字就会被打一下,今年期末考试之前,赖女士的孩子因为错了57个字,被用戒尺打了57下手掌。
赖女士儿子说:“听写完以后 订正出来,确定了错几个字就打,错了几个字拿出手就打,针对全班。”
其他学生家长表示:“我女儿(也)说老师老是打她,拿戒尺打的。”
现在,赖女士要求退还全部费用,但是双方一直没有谈妥。记者和赖女士来到 “云光教育”时,工作人员告说,负责人不在,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对方。
南昌县“云光教育”机构负责人黄先生表示:“如果她觉得我们的老师打了他(孩子),对他有体罚,可以去找相关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我们。你所说的体罚和我所说的体罚可能不是同一个严重程度,比如说小孩子没有写完作业 或者是作业完成不达标,我们适当地用戒尺打了他的手心,这个叫不叫体罚呢?这个东西是存在争议的。”
对于“体罚”如何界定?12-24,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提到,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产生的行为中,就包括了“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以及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记者采访中发现,南昌县“云光教育”在市监部门备案的公司名称叫江西云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不包括“中小学学科培训”。
黄先生表示:“就是说学生白天可以在我们这里上课,还有晚自习也在我们这里,如果有小孩在我们这里住宿也有嘛。”
而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中提到,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从事培训业务,不得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
(素材来源:江西都市频道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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