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歌手的黑胶唱片集,除了可供欣赏音乐外还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钟爱,有的甚至还要提前预定。然而如遇唱片市价上涨,卖家不肯发货,或要求加价,这时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来看宝山法院的判决。
2020年7月,一批消费者在一家淘宝店 预定了周杰伦20周年全套黑胶唱片加收藏箱,当时的价格是7199元,预计同年11月底交货。
到了11月底,卖家一直没有发货,之后,还在旺旺上要求买家申请退货,理由是“货高价转了,不会发货了”。
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该产品的价格在发售后就一直在上涨,在卖家后来提出加价时,市价已到9千到1万左右。
由于一些消费者不同意退货,卖家又表示可以按照9999元的价格来发货,但买家依然要求按照原先预定的价格,也就是7199元发货。与此同时,但在卖家的淘宝店上,一直有其他买家晒出自己收到的有收藏箱包装的黑胶唱片。
事情一直僵持到今年5月,卖家终于在淘宝上点击了发货,但等了近两年的买家最终收到的不是原先购买的20周年黑胶唱片,而是周杰伦十周年的CD套装,当时的市价500多元。
货不对板,买家因此起诉。宝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欺诈,除了退款之外,还应支付价款三倍也就是21000多元的赔偿金。
上海宝山法院法官周璐珺解读,在案证据显示,并不像被告自己所说,是没有货无法发货,而是有货却不愿意给原告发货。另外,最后他也没发出原告购买的黑胶唱片,而是发出了一套CD,这套CD与消费者原来购买的货物价格十分悬殊,因此可以认定卖家是有意而为之,构成欺诈。
那么,购买了限量版、收藏版产品后,如遇价格上涨,卖家和买家应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也支了招。
周璐珺法官表示,如果卖家是因为进货价格就已经比预期的要高很多,导致交易过程中,明显地不对等不公平的情况,那么卖家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而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情势变更的情形,消费者也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要求按照原价发货。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编辑:老徐)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