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内江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该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赵忠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威远县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忠奎现年46岁,他出任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巡警大队教导员之前,长期担任该局刑警大队长、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他因带领下属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上过央视新闻节目,今年母亲节前其一篇情感真挚的诗作《母亲,儿子欠您一个军礼》还被搜狐网等转载,颇受好评。其微信以其姓名谐音“钟馗”自称,个性签名写着“一身正气是门神”。
他此次被调查,源于内江当地一名商人携大量证据对其掀起的网络实名举报。
从今年7月底起,广东省佛山市永建电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建华,就开始在网络上发起实名举报。他举报的事项是:2013年9月,他被内江市东兴区时任刑警大队长赵忠奎引诱,冒着背负巨额高利贷的风险,回乡出资980万元参与投资了一座竟没有手续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赵忠奎等还与多名法官、警察、审计公司勾结,迫使其退出合作项目,让其所有投资血本无归。
张建华是内江市东兴区人,2012年7月在成都经老乡介绍,结识了赵忠奎。2013年3月,赵忠奎打电话给张建华,约他在内江的西林寺山脚下喝茶。赵告诉张建华,家乡有一个很好的项目,是和国企四川华西集团合作经营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手续都办好了,就是差钱。有钱半年就能建成并投产,一年就能收回成本”。
市场上混凝土紧俏,张建华自己参与的项目要用混凝土,都是先付款才能买到。他从当时内江的发展和建设情况看,认定这是一个好项目,因此对合作很感兴趣。
同年4月,赵忠奎介绍张建华认识了内江商人张永发。张永发是赵忠奎一位女同学的老公,也是混凝土搅拌站合作项目的发起人。他介绍了项目情况,和之前赵忠奎说的相符。张建华表示愿意投资合作。
同年12-24,赵忠奎、张永发约张建华进一步商谈。赵说,项目和资源是他和张永发的,手续已办理完成,四川华西集团在前一天已经和张永发的内江市精城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签了合作协议,“现在只要投资马上就可以投产,所有出资你先垫付一下,投产后你先收回所有投资,再开始分红。”鉴于行情极好,又有刑警大队长赵忠奎负责“搞定”当地关系,加上合作项目由颇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华西集团控股,张建华评估认为没有风险,肯定能赚到钱,就答应了赵忠奎的条件。三人当日便起草了合作协议。
张建华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赵忠奎在合作协议上亲笔书写了三个投资者名字、身份证号码和籍贯。“他说因自己身份特殊不便直接持股,就让他的侄子、25岁的赵俊代持。”
当日,张永发、张建华、赵俊三方签署了《内江市精城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约定:项目前期总投资估算约980万元,与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合作经营预拌混凝土等建材业务(占该业务的49%),由张永发和张建华各出资490万元,张永发前期投资由张建华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垫付,公司投产后,前期所得利润还张建华前期所有投入资金;赵俊“以关系协调和市场运作为投资”。股份分配为张永发占40%,张建华占40%,赵俊占20%。
从这些约定条款来看,这份合作协议的实质是:张建华独自出资980万元仅占40%股份,张永发、赵俊都不出资,却占据了60%的股份,两人干股价值分别约400万元和200万元。
然而,让张建华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更大的坑在等着他:12-24,混凝土搅拌站开工,仅仅7日之后,所在地内江市东兴区柳桥乡政府就以该项目未办理规划、国土、建设、环评等手续,发出《停工通知》;12-24,内江市国土局开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听候处理。
“你们不是说所有手续都办完了吗?为啥什么手续都没有?”张建华觉得上当受骗了,非常生气地质问张永发和赵忠奎。
直到一年半后,这个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才办理了相关手续,并重新选址建设,但此时已与张建华无关了。
早在2015年7月,张建华就提出退出内江精城公司。随后,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张永发主持并手书了《会议纪要》:张建华退出后,股份由张永发代持;商品混凝土项目的运作以及问题另行商议。
2016年1月,张永发向东兴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据《会议纪要》解除与张建华、赵俊的合作协议。同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同年5月,张建华与张永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内江精城公司40%的股权作价40万元转让给张永发。
而赵俊代持的赵忠奎20%干股,实际上并未退出。
12-24,内江市精城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张永发、赵俊、徐勇。同日,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12-24,清算组在《华西都市报》刊登公告。
截止12-24,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算核实,公司净资产145945元,已按出资比例分配到各股东。12-24,内江精城公司被准予注销登记。
就在内江精城公司正在注销的过程中,12-24,赵忠奎竟然叫其侄子赵俊,与张建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在内江精城公司工商登记中持有的10%股权(依据三方合作协议,其实际持有该公司20%股权)及其在四川华西绿舍精城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相应权利和股权收益,全部转让给张建华。
同日,双方还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张建华同意将投入在内江精城公司的100万元债权,由赵俊向张永发或张永发投资的企业及关系人收取。
“赵忠奎明知公司正在被注销,还转让股权给蒙在鼓里的我,而且通过债权债务转让侵占我100万元,这是赤裸裸的诈骗行为,太可恶了。”张建华说。
张建华此番投资一败涂地,原因除了始终被赵忠奎、张永发欺骗、欺诈而外,还与陷入了高利贷的泥淖有关——从2013年12月至2016年2月,张建华通过内江精城公司向华西绿舍精城建材有限公司投资共835万元,其中包括通过赵忠奎、张永发介绍利益关系人借到的高利贷470万元。
张建华提供了转帐记录、通话录音、赵亲笔写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赵忠奎介绍、担保高利贷,包括:
12-24,由赵忠奎介绍和担保,他向内江“社会人”黄刚借款230万元,月息5分(其中100万元通过赵忠奎账户转入内江精城公司,赵亲笔书写“此款是张建华投资”的情况说明);
12-24,经赵忠奎介绍并担保,他向赵的好友李安铜借款150万元,月息7分;
12-24,经赵忠奎介绍,他向赵的手下东兴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现内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邓欢借款20万元,月息5分;
2015年6月,经赵忠奎介绍、担保,他向与赵关系密切的女士钟某借款30万元,月息5分。
张建华提供的短信、微信、录音等显示,借款期间,由于经常出现不能按时还款,黄刚、李安铜等多次威胁、恐吓他及家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看到,张建华向李安铜借款150万元的借条上有赵忠奎作为担保人签名、摁手印,未注明利息,但张建华提供的12-24上午8时50分赵忠奎催促其归还李安铜借款的通话录音中,赵两次提到了是月息7分。
此外,张建华提供的证据显示,张永发还三次为其借款和介绍借款:
2014年4月,陈华菊为承接公司粉煤灰业务转入内江精城公司保证金100万元,张永发用公款以自己名义将这100万元借给张建华,月息2分,张建华称陈华菊为东兴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何盛平的妻子;
2014年6月,张永发的亲友张丽、吴永彬、王家静分别借款20万元、10万元、120万元给张永发,张永发再以自己名义借给张建华,月息2分;
2015年12月,由张永发介绍,并由内江精城公司担保,谭丽红为张建华借款120万,月息2分。
张建华称,他为这些高利借贷累计支付利息达800多万元,连本带息直接损失达1300多万元,让自己陷入困境。
张建华还举示其它录音,称赵忠奎就另外一起占干股的事情对其进行威胁,“他不出钱不出力,强行要求我因为承接了内江长江大道路灯工程,给予他100万元分红。”
在这份2015年11月录制的录音中,赵忠奎威胁张建华说:“我不管你对其他人啥样子,对我要端正,如果你对我不端正,如果不端正有三个结果,友谊不谈了,我不会怎样你,也不太多,肯定我要有行为来规范这个事情,你思考。”
张建华表示:“我一个生意人,肯定不敢诬告刑警大队长,否则早就被抓起来了。我愿意为我公布的所有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赵忠奎在被宣布接受调查前,曾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的电话采访说:“张建华在网络上的举报,90%不是事实。我不怕媒体的监督,只要组织批准,我愿意坐下来接受你的采访。欢迎你来内江,我请你喝酒。”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邓全伦 特约撰稿:刘虎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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