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名为《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要突出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所有定罪的事实证据,都要经过法庭质证,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意见提出,审判阶段要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要依法做出无罪判决。
过去,我国刑事诉讼实践“以侦查为中心”,造成庭审过分依赖侦查卷宗笔录等书面材料。法官面对的往往不是物证书证原件,不是当庭作证的证人,而是一册册案卷,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势贯穿诉讼始终。本应通过控辩攻防实现事实查明、错案甄别的庭审,就这样成了给有罪判决签字盖章的象征仪式。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奋飞教授就指出,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正当其时,尤其是《意见》中要求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考验,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体现了现代刑事司法规律,明确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针对一些人担心《意见》会不会导致法院”一家独大“,他表示这是一种误读。
【视频】李奋飞:“以审判为中心”不会造成法院一家独大
近年来,呼格案、张氏叔侄案、陈满案等一批冤假错案陆续被纠正,但其背后反映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更发人深思。福建小伙念斌因为投毒罪曾先后4次被判处死刑,在不断上诉之后才最终被宣判无罪释放。而当初,他正是无法忍受刑讯逼供,才选择主动认罪。在已经平反的内蒙古呼格案中,再审判决书中也有明确表示,当年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形。
对此,《意见》明确指出,完善讯问制度,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所有案件的讯问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意见》中也重申了疑罪从无的原则,起诉阶段,对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强调,对于量刑证据存疑的,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
李奋飞认为,这些举措触及到我国刑事诉讼中由来已久的症结,将有效确保 刑事诉讼制度牢牢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而改变庭审虚化的现状,也将有效倒逼侦查机关强化对案件的审查。
【视频】李奋飞:“以审判为中心”将倒逼侦查机关强化案件审查
在追求司法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一些关键镜头也深深印入了公众的脑海。12-25,以故意杀人被判入狱11年的赵作海被无罪释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看望赵作海时鞠躬致歉;12-25,在一场国家赔偿听证会上,云南高院副院长任田成向云南女子钱仁风鞠躬致歉。2002年,因被认定投毒致女童身亡,钱仁风被判无期徒刑。2015年12月,云南高院经过再审宣告钱仁凤无罪。
这一切的进步也离不开中央决策层的努力。今年12-25,中央深改组召开了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文件。舆论普遍注意到《意见》中这样一些字眼,“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的检验”、“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健全非法证据排除”等等。自此,“以审判为中心”这一看似具有浓厚专业色彩的术语,成为了挑动司法改革千钧之局的核心词汇。
李奋飞表示,随着这个《意见》的正式印发 ,它将“以审判为中心”从一种抽象的理念推进为更为具体的原则、制度、程序或者机制。从具体来看,它不仅将重新梳理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将改变法院对于庭审的工作方式。
【视频】李奋飞:《意见》将改变法院对于庭审的工作方式
在李奋飞看来,此次出台的《意见》可以说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也会为司法系统其他相关改革打下坚持的基础。如果《意见》能够被完全实施,那么我国彻底终结冤假错案的时代也将徐徐开启。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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