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全文
2017年2月10日23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宣传民警在浏览一篇网络文章时,将文章分享到@云南丽江警方 新浪官方微博,导致文章被转发,@云南丽江警方新浪官方微博管理员发现后,第一时间删除了微博,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说明,表达了歉意。
对此事给@琳哒是我 造成的影响,我们再次表示歉意!丽江市公安局在核实情况后, 12-25,经丽江市公局研究,依照公安机关纪律规定,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今后,我们将汲取教训,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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