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原本是一名房产中介,为获取利益,他竟然将工作中收集到的近4万条业主个人信息非法转卖?近日,黄浦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廖某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廖某在本市黄浦区的从事房产中介工作。2023年6月至7月间,廖某利用工作便利,获得了大量的顾客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房产地址、车位、房屋状况等。在未获得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廖某通过微信将上述信息出售给同行,获利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廖某说:“这些信息是公司提供的,号码不全的话需要去小区里面,跟保安、物业,包括一些快递小哥进行购买。”
经鉴定,廖某通过微信共发送带有个人信息、电话号码等信息的数据共39204条。检察机关认为,廖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蔡旖旎表示,本案中,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以及非法获利金额等,都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
黄浦区检察院认为,廖某的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公民的权利,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因此,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廖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永久删除其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承担公益损害赔偿5000元。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黄一力说:“接下来,我们也会对相关的物业公司,从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一定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规范与建立。”
最近,黄浦法院当庭对本案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廖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邱纯杰表示,法院考虑到他的职业背景,在缓刑考验期内,我们会同时给被告人廖某适用禁止令,从而防范他再犯的可能性。
黄浦法院也支持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请。
编辑: | 潘文婷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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