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上午10:40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指挥中心值班室接到市民郝女士反映:她于12-25上午9点20分左右,在浦东机场T1航站楼出租车排队系统乘坐了一部车身为蓝色的出租车(具体车号不清楚),要到法华镇路附近。在行驶途中,该车驾驶员因身体原因,提出在淮海中路马当路将乘客放下,转乘其他车辆,下车时,该车驾驶员出具了一张抬头为振星出租公司,车号为沪FN3268的出租车发票。在下车七、八分钟后,乘客想起行李未拿下车。乘客通过拨打12319城建热线和发票上的公司电话,称沪FN3268车辆为强生公司所有,并非乘客所乘的蓝色出租车,发票上的出租车驾驶员准营证号属于金球出租公司。乘客怀疑乘坐了一辆克隆出租车,遂拨打热线进行反映。
上午11时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在认真听取、详细记录乘客反映情况后,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指挥室立即指派驻守浦东机场的三支队着手调查。因发票信息不对,缺少该差业务的出租车车牌号或驾驶员准营证号等关键信息,给调查带来难度。交通执法人员主动和乘客郝女士取得联系,详细询问了郝女士的体貌特征、当天衣着情况和行李特点等,以便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查找该车。
上午11:40
三支队执法人员通过查询事发当天浦东机场T1出租车排队系统监控录像。在查看监控录像40分钟后,最终在10月30日9点30分左右,发现了符合郝女士相关特征的乘客乘上了一部沪GU3041的顶灯为蓝色联盟,车身为蓝色的出租车。经查,沪GU3041为天宸客运有限公司车辆。
执法人员随即联系该公司,并找到从事该笔出租业务的驾驶员潘某某。潘某某承认该差业务是其本人所做,乘客的行李还在出租车上。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三支队立即要求该驾驶员在企业负责人的陪同下,于当天(12-25)下午带好乘客行李到支队接受调查。同时,执法人员及时将已找到行李的消息告知郝女士,请其当天下午到三支队进行认领。
下午13:15
郝女士和当差业务驾驶员潘某某在公司负责人陪同下先后来到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三支队,当场对乘客的行李进行清点和确认。在确认行李完好、不缺后,当面将行李返还给乘客郝女士。郝女士在拿到失而复得的行李后,对交通执法人员快速处置的执法效率大加赞赏。郝女士激动地说:“我昨天拨打海波热线只是想反映一下我乘出租车的遭遇,根本没想过要找回行李。现在不仅找回了行李,没想到还这么快就拿到了行李,太感谢你们交通执法人员了,你们的执法效率真是太高了!”
下午13:30
在顺利帮助乘客找回行李的同时,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三支队执法人员还对该笔出租车业务存在的相关疑点问题开展调查。在对该驾驶员潘某某做询问笔录时,该驾驶员称,自己因未按时到公司交费,司机卡被公司锁停,开不了计价器。开不了计价器,就无法打印出租车发票,驾驶员根据自己测算,在淮海中路马当路下车时,收取了乘客180元的车费,并出具了一张其从朋友处拿来的出租车发票。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该驾驶员涉嫌3种违法行为:1.不按规定操作计价器(未开启计价器),2.出具废假发票(该发票信息与事实完全不符,不能真实反映本差业务),3.涉嫌多收费(实收180元,该笔业务合理费用在160元左右,待后续第三方实测路线后予以确定)。对于该驾驶员潘某某存在的3种违法行为,在调查核实后,若证据确凿,交通执法部门将对其处以吊销出租车驾驶员准营证的处罚。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高度重视市民投诉,快速反应彰显效率,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作为本市交通行业的执法单位,交通执法部门今后也将一如既往地不断加强交通行业执法监管,努力维护本市交通行业营运秩序,为保障本市城市运行安全贡献力量。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谢丹青 实习编辑:陈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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