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伊始,中国证监会为规范资本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次处罚对象不是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而是自媒体人曹磊。自媒体人曹磊近期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即处罚字(2018)1号文件。
证监会认为,曹磊于12-27撰写并发布了标题为《金融机构和房企在证监会开闭门会》的文章,文章第一段写到“上周,四大行等51家金融机构、20余家房企代表,联合各评级机构以及行业智库专家,在证监会(富凯大厦)开了一场闭门会”,然而该会议实际上是中国指数研究院邀请相关金融机构及房地产企业召开的常规会议,已经连续举办了7期,会议组织根本与中国证监会无关,并非在证监会召开或由证监会组织召开,会议主办方只不过是租用了证监会同一栋楼物业的会议室而已。
证监会的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称,曹磊在文章中隐去了相关信息,并且编造传播了金融机构和房企在证监会开闭门会的虚假信息,曹磊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此文章,直接送达的微信公众号用户数为28万多人,第二天,房地产板块指数涨幅超过了2.6%, 明显高于当日上证、深圳指数涨幅,会议主办方第一时间与曹磊联系要求其删除文章,曹磊却未予理会。因此在本次行政处罚中,证监会认为曹磊“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并构成“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对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罚款。
自媒体人对处罚不满 准备反诉
自媒体人曹磊在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发文表示,认为处罚不公,将诉诸于法院。通过名为“曹山石”的微博,曹磊发文称,已经委托了律师全权代理处理发起行政诉讼。曹磊表示,他的文章开篇由于标题字数所限,所以隐去了一些文字,但文章中有文字和《会议纪要》图片予以说明,并且文章是在去年12-27下午17:50分发布,和第二日房地产板块指数涨幅超过2.6%,明显高于沪深指数涨幅,无法证明有必然关系。
专家表示,证监会将根据流程,在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听证后,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专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是警戒线
专家表示,自媒体人为“博眼球”成为“标题党”,或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了《证券法》第78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206条所述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证监会的处罚将对此类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叶林:这件事情本身对于整个这个市场当中的从业者来说,应该是一个警钟。无论是吸收公众关注也好,还是惠及大家的这种投资的过程当中也好,捏造事实或者编造虚假信息这一点,都是一条警戒线。另外,实际上对股民,因为大家现在获得信息的方式很多,就包括公共媒体也包括我们所说的自媒体。自媒体由于是个人管理和个人负责的一个信息发布源,所以在这一点上来讲,它的这种所谓的准确性或者它本身的这种权威性就会降低很多。那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呢,我们实际上还是希望市场当中的投资者能够关注正式媒体所发布的信息,而不要打听或者是听信这种小道消息。另外一个方面,监管部门也是面临着新的问题,就是我们怎么去认识自媒体这样一种方式,对投资者的影响,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这个我觉得也是一个需要再更多考虑的一个比较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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