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新闻透视——上海垃圾分类调查》关注了物业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中没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有留言说,希望能建立一套奖惩制度,让相关单位都能尽到自己的义务。不过记者调查后发现,上海的垃圾分类工作18年来,的确通过相关法规建立了一定的措施,但是因为垃圾分类执行不到位而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还非常少。
去年8月,市绿化市容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发现,置地广场存在干湿垃圾混合投放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开出了全市第一张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最近记者来到置地广场回访。商场一楼记者看到了两个干、湿垃圾筒,但打开一瞧,里面干湿混投的现象依旧存在,湿垃圾筒里装满了一次性快餐盒。可见半年时间过去了,这儿的垃圾分类情况没有因为受罚而改变。
那么检查中分类做得不错的单位情况如何?记者又来到王宝和酒家。打开湿垃圾箱,塑料盒等干垃圾清晰可见。酒家清洁员告诉记者,这个湿垃圾都是从上面运下来的,自己只不过是等在下面接收而已。
对于干湿垃圾混合投放的问题,记者当即拨打了12319城建热线投诉举报。可是,客服告诉记者,这个环节属于环卫,不属于城管并表示会通知环卫部门到场查看,不过是七个工作日内。
当时开出处罚单的不是城管吗?为什么查看的环节却是环卫呢?开完罚单后的日常监督执法,到底是谁的职责呢?带着问题,记者来到黄浦区城管局执法机动中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环卫部门然是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但他们没有执法权,因此需要执法时需由城管协助。可是,城管要管的事情太多,涉及上百个事项,根本管不过来。前阵子,黄浦区城管部门对辖区内4家商场开出垃圾分类整改通知单,但光是前期排摸,中队就扑上15个执法人员,花了两周时间。如果要给予罚款,还需要需再次登门复查。执法成本很高,可是与之相对应的违法成本却很低。因为根据规定,哪怕单位拒不改正,最高罚款也就是1000元。
近十年来,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出过不少。但这项工作涉及到的环节、部门实在太复杂。拿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为例,就涉及房管、环卫、规划等部门,而企业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都归不同部门管理。再加上相关文件规章制度强制力弱,没有重罚条款,震慑力就十分有限了。
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处副处长齐玉梅也坦言,上海垃圾分类工作是分步式推进的,执法上很难做到全市统一。加上扔垃圾的动作很随机,如何确认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也是个难题,这都就给他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很大困惑。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所所长何品晶表示,垃圾分类的立法要有个顶层整体的考虑,不光生活垃圾,城市固废还有哪些主要的种类,各自责任单位都应该做些什么、怎么去做,都应该要思考。否则光靠最后环卫部门来兜底,肯定做不好。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已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为正式立法项目,计划9月份提交常委会一审。希望通过法律的硬支撑,明确各部门权责,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违法成本。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相比,它具有更高的权威性,通过这个立法,其实能够广泛的动员社会,不仅明确居民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对于各个主管部门,包括基层组织,包括物业,管委会,它们各自的职责。
从政府规章制度到推动立法,这次上海的垃圾分类工作的动真格的了。那么,源头分类后的垃圾将何去何从?该如何处置?看看新闻Knews还将继续关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应冠文 摄像:蒋文越 孙佳逊 编辑: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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