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东陵位于骊山西麓的板原之上,距秦始皇帝陵直线距离约八公里。1986年韩峪农民发现夯土遗址后,经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与临潼文管会办公室组织勘察,共发现陵园四座,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2-24,秦东陵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在例行文物巡查时,在秦东陵一号陵园一回填盗洞塌陷处发现新的填土痕迹,并发现有多半截钢锯条。12-24中午,又发现人为扰动迹象,并在盗洞现场捡到对讲机一部,文保人员立即报案。
为了获取办案线索,几名民警和文物部门顺着盗墓贼留下的盗洞带着摄像机下到了秦东陵一号墓内,拍摄到了这组盗洞内的视频画面。通过视频可以看到,盗洞内发现了几具骨骼残骸,还有一件疑似为陪葬车马器的器物。而现场的画面同样还拍摄到了墓室内的场景,比如有很多条形的木头,根据办案人员分析,这个盗洞很可能已经打到了主墓室附近。
经过现场勘测,新盗洞总深约36米,并在现场发现大量作案工具。西安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偶然发现的一份女性CT病历为破案提供了重要线索。
临潼公安局枣园村东门组斜口派出所副所长杨臣介绍:“袋子上是一个刘女士的名字,经过调查发现她的姘头有作案嫌疑。”
警方于12-24凌晨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齐某等4人在西安抓获,7日又赴千里外的江苏省徐州将犯罪嫌疑人徐某等3人抓获。经审讯,他们对盗掘秦东陵一号大墓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2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7名嫌疑人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于查获的11件涉案文物,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被盗文物具有非常重要的科学、历史、艺术价值,特别是定为一级文物的28厘米高漆木高足豆更是弥足珍贵。这件文物的底座上,2000多年前的制造者刻下了29个铭文。
虽然文物被全数追回,在这个9人团伙中,有一个外号叫做“大海”的男子和一个叫张某峰的男子没有到案。警方没有放弃追踪逃走的嫌疑人。2018年12月初,盗墓贼张某峰在蓝田被抓获。
随着这起案件漏网嫌疑人张某峰的到案,这起案件12-24上午在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8月,被告人张某峰伙同许某超、肖某飞、齐某锋、李某民等人,预谋对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的国务院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东陵实施盗掘,并先后多次在秦东陵保护区进行探墓,在得知秦东陵一号墓有一成型盗洞后,肖某飞等人经过查看后将盗洞口进行掩埋。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间,该团伙先后多次窜至秦东陵一号墓盗洞对该墓进行盗掘,几人分工明确,开车、送风、查看接电用电情况等均由专人负责。最终由肖某飞两次进入一号墓室实施盗掘。
在庭审中,张某峰说,在下墓之前他们约好,挖出来东西后卖了钱几人平分。“给我发了个对讲机,意思说来人了有个风吹草动了,让我放风。里面黑乎乎的,没有氧,手电也看不到头,看不到啥,里面乱七八糟的木头,年久失修,里面肯定有塌方的情况。”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峰采用盗掘手段,非法占有古墓葬中的文物,侵犯了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法庭也做出了判决,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峰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来源:陕西新闻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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