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喝酒不可怕,就怕喝醉酒后闹笑话。下面我们要看到的,就是近日,发生在成都一小区内,两名男子喝醉酒后,做出的举动。不得不提醒大家,严重损坏消防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喝酒啊还得悠着点。
9月6号凌晨4点58分左右,在一地下停车场内,两名男子分别抱着一个灭火器,在车辆之间相互追逐“嬉戏”,一边跑着,一边按压灭火器向对方喷射,停车场内顿时变得“乌烟瘴气”。几分钟之后,这两名男子又出现在电梯内,似乎意犹未尽且满身是灰的他们,又开始兴奋地拍起照来,其中一名身穿白衣服的男子更是一把脱下自己的短袖,光着膀子让对方拍照。
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两名男子为何会有如此举动?按照监控画面上显示的小区名字,8号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成都万科·金色城市小区,找到了该小区物业。
一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视频中发生的事情是在该小区的二期内,随后,在该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事发现场:成都万科·金色城市二期负一楼的停下停车场内。
在现场,我们看到,地上还有疑似事发时,两名男子喷射灭火器后留下的干粉。据物业工作人员说,当时他们在接到业主的反应后,也立即查看监控视频,并找到了当事业主。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名男子年龄都在二十多岁,对于自己当时的行为也很后悔。那么他们为何会在凌晨的停车场内,作出如此举动呢?
另外,该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对于两名男子当时用灭火器喷射到的车辆,他们也已与车主进行了协商处理。
据了解,灭火器是公共消防设施,在地下停车场对人进行喷洒,属于不正当使用。而律师也表示,市民损坏公共消防设施,情节严重将导致违法。
接下来,作为小区物业,他们也将加大对业主消防知识的宣传,同时,还将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强消防巡检工作,保障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在这里,我们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请勿擅自、私自损坏灭火器等公共消防设施。
(来源:四川新闻频道 实习编辑:陆熠)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