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人薛某在深圳的一个朋友来找他,让他帮忙办些银行卡,对方花高价收购。天上哪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可薛某觉得这个来钱真容易,就照做了,结果却把自己送进了铁窗。
薛某的那个朋友让他多找些人,多办些银行卡,并答应每张银行卡给800元左右的好处费,薛某听完眼前一亮,还拉了另一个朋友朱某一道商议。想到办几张银行卡不费啥事,也没成本,换来的却是真金白银,薛某、朱某禁不住诱惑,就放手干了起来。
薛某和朱某两人把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能找的熟人逐个过滤了一遍,先后找人办理了20多套卖给了朋友。两个人从中获利18400多元。
不过没多久,如皋有一名网络诈骗受害人报案,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赃款被转到了一张银行卡,而这张银行卡正是薛某他们卖出的,这下两人傻眼了。调查发现被告卖出的这23套银行卡,可能涉及网络诈骗的资金共计人民币2520万多元,最终找到被害人查证的,用于网络诈骗结算资金共计156万多元。
近日,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薛某、朱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法庭经审理,依法判处薛某、朱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顾宇星说:“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轻易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出借、出售给他人,这个存在很多隐患 不仅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影响个人征信,甚至会因为一时的贪念,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和工具人。”
(素材来源:南通新闻 实习编辑: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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