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晚上,在黔东南州镇远县,一名男子喝酒以后驾驶电瓶车撞伤了一位老人,为了逃避责任,男子居然驾车离开。
据了解,被撞的老人今年68岁,前段时间与家人从北京到镇远旅游,当天晚饭后,他们在县城新大桥路段散步,就在老人准备过马路时,突然被一辆电瓶车从身后撞倒。
老人的女儿:“撞了之后他和我妈就倒了,车也倒人也倒了,她(老太太)起来以后我爱人就说,你(肇事者)人先下来,看看老太太伤情,他没下来说我没碰着你,你是来碰瓷的。”
听见驾驶员这么一说,老人的家属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场和肇事司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听到对方是外地口音,肇事司机居然放出狠话来。
老人的女儿:“ (驾驶员称)我们要去医院检查,你要没事,你要赔我的时间,我的时间很宝贵,我的每分钟都很宝贵,你要赔付我,你要报110,你明天就你离不开镇远。”
就在双方僵持的过程中,驾驶员乘大家不备,驾车逃离了现场。随后,老人家属拨打了报警电话,镇远县交警大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后,先将老人送到医院进行检查,再通过监控视频锁定了肇事驾驶员逃逸的方向。
随后,根据老人女儿提供的肇事驾驶员的照片,交警联合公安巡警、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的警力全城寻找驾驶员,同是利用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驾驶员的图片。第二天上午,在交警大队出现了令人意外一幕,一名女士前来自首。
驾驶员的妻子是当天上午看到微信后,才知道到丈夫肇事逃逸的事情,于是她便丢下手里的工作,前来看望受伤的老人。
驾驶员的妻子:“奶奶,不好意思,我是今天早上才只知道的,要不然我昨天就应该来看你。昨天他这样跑了是他的不对,对不起啊,我在这里给你们道个歉。我就想听一下你们的意见,奶奶去检查了没有,没检查我们去检查一下,检查的费用我们一定会负责的。”
经过医生检查,事故造成老人膝盖、臀部多处挫伤。看望了老人后,驾驶员妻子返回家中,经过多次劝导,8月30号,驾驶员这才到交警队自首。据民警介绍,驾驶员的解释完全不符合逻辑,结合当时他逃逸的现场,明显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肇事驾驶员:“当时我有点忙,忙回去收摊子,我说你要报警,检查了找我就行,我就骑车走了,我估计没有撞到她,可能是吓到她,就摔下去了。”
驾驶员告诉民警,当天他喝了两瓶啤酒,头脑发热就做出这样的事情,现在想起来也非常后悔。最后,由于他驾驶的是非机动车,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肇事驾驶员被处以50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被处以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视频来源:贵州公共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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