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3日),网上流传一份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融资担保函作废的声明刷屏朋友圈,与以往撤函不同的是,这次地方政府撤函显得简单粗暴,直接宣布所有担保函、承诺函全部作废。有记者从与相关机构处证实了此函的真实性。
这份声明称,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财预[2017]87号文)和《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湘财综[2017]32号)文件精神,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必须全面改正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
“据此,12-25以来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国有公司融资过程中出具的所有担保函、承诺函全部作废,其承诺、担保事项及行为无效。请持有声明中涉及到的相关担保函、承诺函的单位,依法依规将担保函、承诺函按原渠道退回。”
据了解,宁乡市为湖南省辖县级市,由省会长沙市代管,同时也是中部地区为数不多的百强县之一。
PPP头条分析师杨晓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宁乡财政收入位于县级行政单位前列,向来是金融机构关注的重点对象,近年来因融资出具的各类担保函、承诺函不在少数。“今年以来,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等文件对政府出具各类函件做出了约束并明令整改,市场对政府进行整改已有预期。但宁乡县政府在未出台整改办法的情况下就对各类函件单方向声明无效,显然不符合国务院强调的政府契约精神,有推脱融资责任的嫌疑。”
本报记者从金融机构人士处获悉,不仅是宁乡、湘潭等地也有类似撤函,“现在撤函多的都见怪不怪了,湖南地区的撤函措词都基本一致。”
该金融机构人士表示,湖南地区凡是像样的平台,基本上所有金融机构都投过了,“我们收到通知了,但没有去退,也没人催我,先等等看吧,实在不行就让对方提前还款。以后给函我们也不要,地方政府要借钱就抬高成本。”
今年以来,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了50号文、87号文,对地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进行清理整改,其中地方财政对金融机构出具承诺函则是通常做法。据财政部此前披露的几起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案例中,财政出具承诺函的行为并不少见。
典型的做法是,地方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同时,经地方政府批准,对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融资等,财政出具协调资金支付融资产品本息的承诺函,或者将融资平台借债纳入财政中长期规划和相关预算的承诺函等。
目前,各地纷纷在撤函,但撤函在现实中遇到一定困难。有地方财政人士表示,跟一些金融机构协商时,地方支行或分行要求汇报上级部门,撤函进程缓慢;有些提出在撤函后,需增加其他担保措施;有些甚至直接提出“如果要撤函,就提前还款”等要求。
有业内人士对地方政府的做法表示担心,“地方政府对自己的承诺函说撤就撤,没有任何约束,现在地方大力推行PPP模式,如果未来地方说终止项目就终止呢?!”还有人士表示,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都应该换换思路,简单粗暴的时代已然过去,认真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向项目要收益、向创新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率,方能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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