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上海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日前,上海高院按照上海市委、市府通报的《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及《专项行动计划》,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同时,为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上海高院同步制定了《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和任务时间节点。
今天上午(12-24),上海高院组织召开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动员部署大会并下发《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分解表》。部署大会结束后,上海高院随即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的目标和内容做了详细介绍。
“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关键是要围绕一个目标,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市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在发布会上表示。“围绕一个目标”,就是要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四个着力”则是指要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着力弘扬契约精神,保持上海“合同执行”的强项优势;着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补齐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短板;着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建设。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其中,在“具体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把握市场准入标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5个方面提出了19项工作举措,细化分解为33项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工作要求”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从思想、制度、机制等方面确保司法服务保障上海营商环境建设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上海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政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和上海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上海高院特邀监督员、咨询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局级干部,上海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分管商事审判的副院长,上海各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上海高院各部门中层副职以上人员、相关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动员部署大会主会场会议。各中院、基层法院设视频分会场,同步观看。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施如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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