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刚过,双十二又来,购物车清了一波又一波。
两块钱买不了吃亏,两块钱买不了上当,这话放在过去,是说商品便宜低价出售。可是如今,你可以花两块钱买“教训”,你相信吗?
对,你没听错,就是“买教训”。
在淘宝上输入关键词“买教训”,就会出现诸多条此“商品”的购物链接。商家要价贵贱不一,便宜的两毛钱,贵的三十块钱。但是销售形势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付钱给商家,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已是“买教训”的全部。
你也许会说:“这么无聊,难道真会有人买?”
你别说,买的人还挺多!其中一家名叫“鱼在在藻”的店铺,光是“买教训”这单件商品的月销量就突破了4千!
虽然“花钱买教训”这句话我们再熟悉不过,可是这波操作真的可以吗?
律师方正宇提示,消费者与电商平台的买家会建立一个买卖合同的关系,它一定得有一个买卖的标的物,哪怕在现在互联网经济的时代,这个标的物不是实体产品,那通常也是虚拟的商品。可是“花钱买教训”,买卖的既不存在实体,也不存在虚拟,仅仅是一种噱头式的所谓的教训这个概念,那这个东西从以往的法律认定来看,恐怕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 。
“花钱买教训”,你会买吗?如果买来,你会用来干什么呢?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书馨 史瑞钢 编辑:朱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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