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东旺派出所在辖区内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并将游隼送到回崇明区林业站进行医治,待其恢复后再放回大自然。
12-24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东旺派出所接辖区一企业工作人员求助称:在企业一处园地内飞入一只受伤的不明鸟类,像“老鹰”,目前已将该鸟临时收养,请民警到场救助。
民警沈杰经仔细查看,初步认定这是一只国家保护动物,同时发现该鸟翅膀有伤,只能短距离扑棱,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沈杰控制了它的活动范围,并联系区林业部门到场。
经林业站工作人员确认,该鸟类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目前林业站已将该游隼救助。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在发现受伤、受困的疑似保护鸟类时,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编辑: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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