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品,运输汽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可是12-24晚上,一名男子在没有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竟然拉了一车的汽油行驶在高速上,最终在收费站被执勤交警查获。
当天21时,广西高速交警七大队民警在钦州大寺收费站开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桂A号牌的面包车驶入了大寺收费站,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当司机打开车窗时,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鼻而来。
民警检查中发现,该辆面包车的后排座椅已经被全部拆完,车内竟然装了满满一车的汽油桶,油桶仅用一块布盖上,并没有固定住,如果车辆继续行驶,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经清点,车内共装了38桶的汽油,每桶为25升的容量。
司机黄某称,这些汽油是他在路边的“流动加油车”所购买的私油。经调查,该辆面包车没有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不具备运载资格。司机黄某已经涉嫌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高速交警表示,拿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改装车辆私自拉汽油,无异于拉着随时会引爆的炸弹,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后果,提醒大家,切勿因小失大。
(素材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实习编辑:陈哲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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