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晚,有网友爆料称,中环外圈沪南路到罗山路段,牌号沪GY6240小轿车司机驾驶时脚伸到车外。6日下午,这名驾驶员杨某在警方的要求下前去浦东交警支队接受处罚,对于自己的行为,杨某表示后悔,至于为何将脚伸出窗外,他解释是因为开了很长时间,坐着不舒服。
接到举报后,浦东交警支队经过查证,责令该车司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教育。今天下午,杨某前往交警支队接受处罚。对于自己的行为,他向警方解释道,因为开了很长时间,坐着不舒服,所以就将脚伸出车外了。事后,对此表示非常后悔。
由于杨某因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恩蟾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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