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杜鹃园居民社区的两位居民,因为种植在楼下的两棵棕榈树发生了矛盾,在持续了7年后,最近得到了解决。作为执行法官的王顺,是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审判庭 法官助理。他了解到,多年前,一楼的业主许先生两棵棕榈树种植在小区公共绿地,现在它们已经有两层楼高,并且穿过了二楼业主周老先生的室外晾衣架。周老先生今年89岁,因为这两棵树影响到他二楼的安全、采光和晾晒衣物,七年前他就开始和一楼许先生沟通。但矛盾一直不解决,居委会和物业来调解,也只能让一楼业主修剪棕榈树。修剪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治标不治本。
2021年4月,周老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楼邻居许先生移走这两棵棕榈树。8月,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周老先生的诉请,要求一楼的许先生必须移走这两棵树。可是,这个判决结果并没有让周老先生高兴多久,因为要执行到位并不容易。周老先生清楚,虽然法院判决一楼许先生负责移树,但种在小区公共区域的绿化,要动必须经过绿化管理部门的批准,而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三家因为有了这个法院判决,也不想介入了。现在移树,是个很有难度的事情。对法院执行人员而言,也不轻松。王顺法官也是不厌其烦,第五次来到被执行人许先生家,主要是告知他移树的法院判决,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 但许先生仍然漠不关心。因为两棵树成了被告,许先生从一开始心里就十分不满,诉讼期间根本不去法院应诉。
现在不仅官司输了,还要承担移树的费用,许先生就更不愿意。许先生拒不配合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觉得即便是他愿意移树,也没有权力自行把树移走,因为现在这两棵树是种在小区公共绿化里,移树要经过绿化管理部门的同意。于是,王法官找到了徐汇区的绿化管理部门,绿化部门告诉王法官,按照一般流程,无论谁种的树,只要属于小区公共绿化,业委会就是移树的主体,要动树还得先公示征询小区业主意见。按照规定,小区迁移树木前,除了报备绿化部门,还得在小区做两次公示,之后才能实施树木迁移。但因为有了法院的判决,绿化管理部门确认移动棕榈树适用简易程序,这就意味着不需要经过较长的公示期,法官跑了居委会、业委会、物业,连着绿化局共计跑了15趟,终于在12-25把两颗棕榈树挖掘和移树到了合适的地方。周老先生的愿望得到了实现。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郭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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