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山东青岛一女高中生在网上发帖称,12-24晚,她的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时对她进行猥亵。
发帖网友表示,自己是一名高三学生,就读于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学校实行寄宿制,自己和另一名同学住一间寝室。12-24,走读的室友回家,她一人在寝室。当天22时40分许,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在她寝室对她说“男人都是坏人”之类的话,还用手摸她的脸,对她进行搂抱。
“宿舍阿姨似乎听到我的寝室传出声响,来到我宿舍门口,并把离着最近的走廊灯打开,把他吓了一跳,他松开我落荒而逃。”该女生在文中写道。
之后,该女生又发帖称,事发后,她连续几天神不守舍,浑浑噩噩,并且找了家人求助。但学校搪塞她和家人,给出了三个理由:一是怕耽误其他学生高考,目前不能将郑某某开除;二是不能将这件事坦白给郑的妻子,郑的妻子在该校担任生物老师,并且家属也是无辜的一方;第三个理由是要顾及郑某某的社会形象和抗压能力,这个事一旦公之于众,他承受不了压力去自杀怎么办。
12-24,该女生晒出一份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提到,违法行为人郑某某,52岁。12月9日22时30分许,郑某某在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宿舍,趁房间无其他人在场情况下,用手抚摸女学生脸部,并对其进行搂抱,将嘴贴在其耳朵上等方式进行猥亵。以上事实有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综上所述,郑某某的猥亵违法行为成立。根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17日,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郑某某猥亵女学生情况属实。“这个事情发生以来,学校就积极介入。警方也介入处理了,昨天结果已经出来了,说是行政拘留10天。教育局也有介入。下一步纪委将介入,学校会依法依规对老师进行处分。”
对方还提到,“涉事老师接下来是否还会留校任职,需学校处理结果出来后才能知道。”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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