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里的马老伯,是上海的一位独居老人,老伴和唯一的儿子都在几年前去世了,其他亲属都靠不住,于是他决定将300万元的房产送给了家门口的水果摊主小刘,对方给自己养老送终,那么,老人能够得尝所愿吗?
今天我们一起向这位懂法的老人学习一下,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生命最后的尊严和意志的自由!
第一步,签署《遗赠扶养协议》。2017年8月,当时83岁的马老伯与小刘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将自己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小刘,包括:房产、存款和其他财物,价值330万元。而小刘承担马老伯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协议》签署后,小刘和他的家人搬到马老伯家里,共同生活,并照顾马老伯的生活起居,直至2021年马老伯去世。
第二步,办理意定监护并给《遗赠扶养协议》再做一份公证。2019年马老伯和小刘来到上海市普陀区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小刘是自己的监护人,并对2年前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公证。在公证处,老伯思路清晰地向公证员描述了,自己为什么要在2017年签订这份《协议》,包括为何要公证?为何把自己托付给小刘一家?为何财产不留给自己的亲戚等等。
《公证书》内容显示:经查,2017年8月《遗赠扶养协议》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均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有了这份公证,就等于给这份《协议》的执行落实,加了双保险,同时,公证机关还能以监督者的身份来保证协议有效执行。
而正是以上这两步,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马老伯在人生的最后时光,重新得到了家人般的呵护,享受了家庭的温暖,小刘也觉得自己的未来多了一份保障,难怪老人和小刘都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
时间到了2021年年底,88岁的马老伯在小刘一家人的陪伴下,走完了人生最后一段路,而老人的后事的操办,也都是由小刘按照老伯的遗愿完成。送走了马老伯,就在小刘准备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的时候,马老伯的妹妹和亲属们突然站了出来,不仅反对,而且还拿出了证据,证明当初的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那么,老人的亲属究竟拿出了怎样的证据,马老伯和小刘协议能经得住这次挑战?水果摊主小刘还能继承老人的财产吗?关注我,下期视频告诉你。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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