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寻甸的梁某2017年因醉驾被吊销驾照,之后仍不思悔改,2021年1月他又无证酒驾撞上了寻甸县公安局倘甸派出所的大门。
寻甸县公安局倘甸派出所民警杨闰告诉记者:“当时我们民警在院子里,正在梳理两辆警车上的装备,男子开车进来就撞到派出所左边的门柱上。”
派出所大门上的水泥柱上,有多处明显的擦痕。肇事的车辆左前车头的翼子板整个翘起,配件都裸露在外。
民警原本以为是驾驶人是因为车技不佳才撞上的派出所大门水泥柱,但靠近驾驶室却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但这名驾驶人梁某在民警面前表现的十分淡定,不配合民警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不说,还想赔点钱了事。
梁某对民警说:“撞了你们派出所的门我赔钱嘛。”
“不是撞了我们的门,是派出所的门。”
“我赔钱就行了。”
几分钟后,寻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倘甸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交警对梁某说:“先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
“我一样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吗?没有驾驶证还开车。”
“我没有办法,派出所让我下来的啊。”
“让你来派出所你没有驾驶证就开车来吗?”
通过检测,梁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七十九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还查询到,2017年梁某就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被交警部门吊销了驾驶证。
梁某对交警说:“我这个事情不奇怪,喊我下来办事,我没有办法啊。”
交警回答说:“相当奇怪了你这个事情,还不奇怪?来派出所你喝酒驾车还无证驾驶,还撞了派出所的大门。”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素材来源:云南都市频道 实习编辑:杨诗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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