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起诉腾讯涉嫌垄断
字节跳动和腾讯两大互联网巨头再次上演“互掐”戏码。
12-25,字节跳动旗下抖音平台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递交诉状,起诉腾讯涉嫌垄断。这也是自2020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两家恩怨始于三年前。2018年4月,腾讯旗下的微信和QQ打响了短视频业务的整治行动,对抖音等产品予以封禁和分享限制,并且持续至今。
抖音方面认为,腾讯的这一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因此,一纸诉状将腾讯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封禁,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腾讯屏蔽是否为垄断行为?
12-25晚,腾讯方面作出回应,称抖音相关指控系恶意诬陷。同时指责抖音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并表示将起诉对方违法侵权。
但不久后,抖音再发声明,驳斥了腾讯的说法。并表示,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不是腾讯公司的“私产”。
判断腾讯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首先应界定腾讯产品所处的市场范围,然后再判断其在这一范围中是否占据支配地位,以及是否存在滥用的情况。因此,法院接下来对于微信、QQ所处商品市场、地域市场范围的界定将是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中国反垄断大环境今非昔比
此次被抖音起诉,是腾讯第二次因垄断成为被告。上一次,是10年前的“3Q大战”,360状告腾讯垄断案。
在360历经两轮上诉后,12-25,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之后判决认为,腾讯为排除、限制即时通讯服务市场竞争而采取“产品不兼容”行为的动机并不明显。因此,腾讯胜诉,360败诉。
但在近十年间,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很多巨头在很多细分的领域中,影响力越来越大。赵占领还指出,现在整个国家反垄断的形势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反垄断领域在不断拓宽,反垄断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加深。因此,互联网反垄断形势在司法和执法层面均已改变,标准也将更加严格。
司法实践如何为行业竞争作出指引、厘清边界?
抖音和腾讯的纠葛并非个例。随着国内互联网平台被几大巨头逐步圈地瓜分后,竞争态势愈发紧张。近年来,每到双十一,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消息就屡次被曝光,并引发争议。
而历次的互联网平台涉及垄断的争议中,总会有这样的辩解声音传出,就是说“我这是商业行为”、“我的地盘我做主”。
为此,去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的征求意见稿,对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作出规定;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释放出加强互联网反垄断监管的强烈信号。
赵占领表示,如果企业是在遵循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通过正常、合法的市场竞争手段达到市场支配地位,那么法律是保护的,并且也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行业繁荣和创新所需要的。但如果那些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其影响力限制竞争,甚至消除竞争,以致破坏市场秩序,这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因此,《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能够保障数字经济、平台领域的健康发展。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方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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