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2-26起施行,其中有一条立法修改建议,由我们上海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提出,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采纳。在今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暑假期间,华政附中学生事务中心的同学们得知后,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修法调研活动中。他们共提出17条修改建议,并通过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转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17条修改建议中,有1条被采纳。
那究竟是怎么从孩子的想法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间是怎么建立这样一个连接呢?
华政附中校长傅松介绍:“实际上,中学生提出的一个提案,能够被全国人大立法能够采纳,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惊喜。我自己感觉这应该是我们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十多年的一个成果的体现。因为在这十多年当中,我们学校,作为华东政法大学的附属中学,它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比如说像高院、像一中院,这些都是我们的实践基地,给了我们很多的指导,还有上海市检察院等等。
我们学校的发展就抓住了这样的一个机遇,上海市教委,包括我们的特色高中建设项目组都给予了很多指导,那么从我们长宁区的活力教育来说,我们学校也是努力在践行活力教育的这个理念,使它能够真实落地,那么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面,我们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了一些成果。
戴文馨学生说:“我们有一个叫做学生事务中心的社团,它像志愿者组织一样,比如说像我们的学生干部,他可能面对的人不是很广,就只有一些优秀的学生,而像我们学生事务中心的话,我们的面可能会更广,实践的问题,以及接触到的问题也会更广。
我们会针对当下的一些热点去进行研究,进行调研,并且在学校当中给学生们提供一些像问卷调研,之后我们进行一个归纳总结,整理出一条像法案一样的报告,递交给校长。之后,再形成法案之后,我们还会有专门的监督管理措施,就是形成一个自己调研、自己立法、自己管理的一个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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