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在广东异地办学,考研录取后对学生违规收取2.1万元服务费一事,受到兰州大学官方调查,调查结果已于近日公布。
根据兰州大学纪委调查反馈,对于媒体反映的收取服务费一事,是经过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整体班子决策的,事实上该学院并无权限与涉事的社会机构签订合同收费。兰州大学纪委已对管理学院党委进行问责处理:对时任管理学院院长包国宪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赵平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分管副院长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3月底,看看新闻率先报道了在广州进行的兰州大学MPA硕士研究生复试中,考生被要求签署一份收费协议,协议中提到如果考生被录取后,考生除了需要交正常学费外,另外还需向广东教学中心交一笔2.1万元的异地教学点服务费。而所谓的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实际上是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在运作。
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公办普通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未经审批机关同意,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但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监理陈女士曾向记者表示,他们公司是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的合作伙伴,学费之所以确定为2.1万元,主要是根据办学成本、本部来老师和领导的接待,以及参考广州本地高校MPA的学费标准综合考虑而确定的。
该事件曝光后,当时兰州大学通过其官网微博回应,对于考生所反映的问题,学校已组织人员开始进行深入核查,如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将严肃处理,马上整改。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也表示,兰州大学始终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各类学费。就MBA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管理要求,学校曾于2016年3月专门下发正式文件,对兰州大学MBA、MPA、ENBA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并要求管理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擅自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
近日,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向教育部党组和31所中管高校党委反馈工作全部完成。反馈指出了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有的深化从严管党治校有不足,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到底,一些下属单位问题反映较多,科研、基建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有发生,校办企业、合作办学、附属医院等领域廉洁风险比较突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邓全伦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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