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青花椒烤鱼,一系列商标维权争议层出不穷。近日,“金银花”商标又引发了争议。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向媒体反映,60多家企业因生产了“金银花花露水”等产品,而被“金银花”商标持有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起诉,总起诉金额约1200万元,绝大多数判决中,企业均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12-24,“金银花”商标持有人碧丽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开庭公告123起、法律诉讼79起,全部是商标侵权纠纷。此外,有律师统计到111份碧丽公司为原告的裁判文书,据初步估算,碧丽公司在上百起诉讼中,索赔金额已超千万元。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原告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拥有的"金银花"商标,是案外人于1991年在第3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
该商标后经过两次转让,碧丽公司于2010年受让取得。该商标虽没有在花露水上获得注册,但碧丽公司一直生产销售“金银花牌”花露水,并以此提起侵权诉讼。碧丽公司大部分的起诉状理由相似:被告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标识的商品,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侵占了原告的市场份额,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江西祺立康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包装上的金银花字样)不作为商标使用,我们的包装logo很大的,是祺立康的,设计跟它们也是完全不同的。接到了那个函,我们就只有下架了,然后销毁了。诉前他来过几次电话说私了,他就要10万。(上诉后)索赔二十万,我们十五万,然后销售方是五万。(最后)判的我们赔4万,我们肯定要上诉的呀。”
前有“潼关肉夹馍”、“青花椒烤鱼”,后有“金银花”商标争议。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律师游云庭解释:“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应当有显著的特征便于识别。那么金银花作为一个老百姓熟知的中药材的名称,它实际上是一个原料,所以这个名称被注册成商标,我认为显著性是比较弱的。正因为如此,厂家被起诉之后,可以依据商标法到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就显著性过弱的问题,对商标提起一个无效申请。”
(实习编辑:尹翼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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