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W姓女星的瓜你吃了没?有媒体爆料称疑似某W姓女星的老公涉嫌诈骗8.8个亿,受害者集体抗议要求女星还钱。先抛开这个未经证实的瓜,让我们来问问专家。
如果配偶涉嫌诈骗欠下债务,另一方需不需要赔偿呢?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教授 李建星: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与刑事追赃并不构成必然的矛盾。两者的不同是提出主体,共同债务是由债权人,比如受欺诈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产,而刑事追赃由公检法部门提出,但是最后,还是优先向受害人支付的。最终的落脚点都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失。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教授 李建星: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那对于特殊职业如明星、艺术家等,日常开销的界定会有不同吗?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教授 李建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法典》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不应存在例外。只是在执行尺度上面可以不同。比如普通家庭一万元以下可以纳入日常开支,但是明星、艺术家等高收入也高开支,也应高于普通人。这个应该交给法官按照具体情况,灵活把握。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后购买的房产需要变卖赔偿吗?是不是要看购房款的来源?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教授 李建星: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房产又是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变卖赔偿。购房款来源不是决定性因素,因为无论一个人,还是夫妻,都是要用自己的所有财产清偿自己的债务,最主要就是用全部的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
另一半赠送的奢侈品包包或首饰呢?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教授 李建星:
道理跟上面的相同,奢侈品包包或首饰在离婚分割前,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要变卖。
此时提出离婚,可以不用承担共同债务吗?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教授 李建星:
不一定来得及,因为欠债的时候已经构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再去分割可能会构成逃避债务。
对此你怎么看呢?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理性吃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赵祎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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