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李女士在宠物店的直播间里看中一只博美幼犬,一下子就被萌萌哒的样子吸引,以998元的价格买了下来。
宠物店承诺小狗已打完三针疫苗并做了两次驱虫,一个月内包健康,若小狗在一个月内养死了,包赔一只。同时,宠物店还称,在发货之前都会办一个检疫证,办检疫证时会检查狗有无诸如细小病毒、犬瘟等传染病。
然而,李女士收到狗的当天,就发现了不对劲。“一直睡觉,不起来,也不吃东西。”
见狗不吃东西还拉稀,李女士立马联系了宠物店,对方称狗可能感冒了,指导李女士给狗喂药。
当天晚上,狗吃了药仍未好转,李女士带其到宠物医院检查,被告知该博美犬有冠状病毒、耳螨等。
接下来两天,李女士继续在宠物医院治疗狗,支付了医药费550元。12-25,她给狗进行了检测,测出有细小病毒,将该情形告知了宠物店,双方沟通未果。12-25凌晨,小狗死亡。
李女士和宠物店就赔偿事宜沟通未果后,诉至松江法院。
宠物店辩称,细小病毒可能是李女士带狗去医院时感染上的,所以他们只愿意退购犬款和狗粮款,不同意承担医疗费和三倍赔偿责任。
宠物店工作人员在庭上表示:“我开始都跟她说了,不要到宠物医院去治,我们教她治,治死了我们赔。她坚持要到宠物医院去给它治,所以这个费用我们是不承担的。”
松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宠物店自始未出具涉案小狗的检疫证明,提供的相关免疫证上并无驱虫记录,故宠物店在销售过程中有悖诚信、存在欺诈。李女士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双方合同,并要求三倍购犬款的赔偿,依据充分。而检测及治疗费系宠物店交付的小狗不符合约定的健康状况而产生,理应由宠物店承担。狗粮款系因宠物店行为造成的李女士合理经济损失,宠物店理应予以退还,但李女士要求对狗粮款一并主张三倍赔偿,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松江法院法官蔡珺介绍:“宠物店当时承诺,运输前会对小狗进行检疫的,给它办一个检疫证明,但是他也没能提供给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之间宠物买卖协议;宠物店退还李女士购犬款、狗粮款、治疗费,并赔偿三倍购犬款共计五千余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瑶婷 视频: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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