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当中,有一些没有子女、老伴的孤老,他们的晚年和身后事,会由旁系亲属、单位、甚至是热心的邻居来关心和操办。按照以往政策,这类人群的丧葬补助,会遵循"谁操办谁申领"的原则,由具体的操作人或单位去申领。
不过最近,市民蔡先生反映,他叔叔蔡老伯今年1月过世了,老伯无子女、配偶,他作为侄子,出资出力,给老人办了后事。然而,当他去杨浦区社保中心申领丧葬补助金的时候却被告知,只有直系亲属才能申领。蔡先生表示,杨浦区社保中心给他的回复是:他们只是执行文件。
无独有偶,市民曹先生的哥哥生前也没有子女、配偶,父母也不在了。去年年底,哥哥去世后,由他这个弟弟料理了后事,花了四五万元,当曹先生去社保中心申请丧葬补助的时候,得到的也是相同的回复。
那么社保部门究竟执行的是什么文件?丧葬补助非直系亲属不能申领这样的条款,又是什么时候制定的?看看新闻Knews记者拨打了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热线人员说,去年12-25前,本市执行的是沪劳保福发(2006)24号文,及沪人寿福发(2010)2号文,对丧葬补助金申领者的身份,没有特别规定。
去年12-25以后,国家人社部颁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新政,调整了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计算方式,统一支付口径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金额还超过了以往的标准。不过,对于申领者则限定为逝者的直系亲属。
(实习编辑:倪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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