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为乘客提供个性化出行服务。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共同构成出租汽车服务体系。为优化市民出行结构、提高巡游车服务品质、增强驾驶员职业吸引力,上海市将优化市域巡游车运价机制(区域性巡游车运价已授权所在区人民政府制定)。12-25,市发展改革委将在上海科技馆举行优化市域巡游车运价机制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优化运价机制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情况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已于12-25发布了听证会第一次公告,公告了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产生方式以及消费者的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等事项。目前,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工作已经全部结束,24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已经确定。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和替补以及旁听人员通过市消保委按照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由公证处公证,并接受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市域巡游车驾驶员参加人由行业工会组织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员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聘请及委托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产生。
二、优化运价机制方案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经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形成了优化市域巡游车运价机制的定价方案,包括三方面内容。
1. 优化运价结构。可以概括为“三不变,两优化,一增设。”起租价、超运距加价、夜间加价三项不变;超起租里程运价、低速等候费两项优化;增设一项重大节假日附加费。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超起租里程运价由2.5元/公里调整为2.7元/公里;二是低速等候费由“每4分钟收取1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调整为“每4分钟收取1.5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三是增设重大节假日附加费。春节长假、国庆长假及五一小长假期间加收10元/单。
2. 实行运价浮动。市域巡游车运价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的模式(基准运价为起租价、超起租里程运价、低速等候费、超运距加价、夜间加价组成的运价)。第一阶段,浮动幅度分为+5%、0、-5%三档,由巡游车企业按浮动规则选择一档执行。第二阶段,浮动幅度扩大至上下浮动10%(具体实施方案由市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为确保运价浮动平稳有序实施,运价浮动规则、明码标价实施方案由市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3. 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市域巡游车驾驶员人工费用、动力费用、车辆费用、运营管理费用等因素挂钩的市域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详见听证会第二次公告)。以2021年相关统计数据为基准,此后每年均按照公式进行调价幅度测算。累计调价幅度未达到10%,不启动运价调整,调价幅度叠加至下一年度;累计调价幅度超过10%时,启动运价调整工作。具体调价幅度以累计幅度为上限,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对出行乘客影响情况
方案实施后,乘客支出略有增加。按照2020年运营数据,以平均运距10.1公里测算,乘客每单支出将由43元增加至49元。若考虑运价上浮及重大节假日附加费的影响,则乘客支出会更多一些。
四、优化运价机制的配套措施情况
在优化市域巡游车运价机制的同时,本市将采取一系列综合管理措施,提升行业吸引力,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一是增收分配向驾驶员倾斜。本次运价机制优化所产生的营运增收大部分用于提高驾驶员收入。二是着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通过提升巡游车车容车貌水平、规范服务水平、开展中高星级驾驶员评定、倡导骨干企业品牌化服务等方式,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三是强化数字赋能行业转型。加快车载智能终端的安装应用、完善“一键叫车”服务功能、推广“申程出行”服务平台、建立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推动巡游车数字化转型。四是优化完善行业治理体系。结合行业法规修订工作,加大行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对行业实施闭环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与应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谢丹青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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