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我市调整来自或途经澳门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即日起,对于有澳门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实行6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2、3、5、7、10天),集中隔离期间赋红码,正常解除隔离后赋绿码。
二、离开澳门不足7天的已来沪返沪人员,补足“7天集中隔离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间隔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至少2次核酸检测,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三、对离开澳门超过7天(含7天)、不足10天的已来沪返沪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四、离开澳门超过10天(含10天)的已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10天内(含10天)有澳门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澳门来沪返沪人员相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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