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出国劳务的人越来越多。只是,国外陌生的环境,以及很多未知的情况,往往会给务工者带来各种麻烦。江苏启东人樊某在安哥拉打了三年工,没想到解除合同后,才回国就得了重病,花去了十七万多的治疗费。
樊某是在2012年和张某签订了去安哥拉务工的合同,2015年4月合同解除后,樊某随即回国。
在回到国内的第十天,樊某被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出感染了恶性疟疾。后来经过治疗,花费了经济损失大约十七万元。
病好之后,樊某立刻找到雇主张某要求赔偿医药费。但是张某认为,樊某是回国后才得了病,而且生病也是因为自己的不注意,不同意赔偿。两人因此闹上了法庭。
启东市疾控中心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启东市在2000年以后,本地就没有出现过疟疾流行的情况。可以判断樊某感染疟疾是输入型疟疾。
法院经审理认为,雇主张某的责任在于,没有对樊某起到提醒的作用,以及没有带樊某及时接种疫苗。而樊某自身没有加强防护,同样有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医药费十万余元,其余部分由樊某自己承担。
(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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