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醉酒失手将妻子捅死后,在外流浪18年,最终在海南被抓获。这位丈夫还自作聪明地盘算着到20年刑事追诉期终结,自己就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了,这可能吗?
这片沿苏州河而建的红色高楼是上海长宁区一处新兴住宅小区。动迁改造前,这里曾遍布老式里弄。18年前的某个晚上,在弄堂的低矮平房里,传出了女子的阵阵哀求声。
当时年仅11岁的薛先生是案发时的唯一目击者,那个不停呼救的女子就是他的母亲胡某。“醒过来我就看到我妈躺着,因为我妈是睡在地上的,我睡在床上的,就看到床铺上有血,然后我就害怕。”
薛先生发现,母亲胡某倒在地上,浑身是血。而他醉酒的父亲薛某手上有刀。胡某虽经紧急救治,但仍因肺、肝破裂导致大失血,最终医治无效,不幸死亡。行凶者,也就是胡某的丈夫薛某却仓皇出逃了,这一逃就是18年。
在看守所,记者见到了如今已54岁的薛某。“最对不起的真的是儿子,真的是太对不起儿子了。”原来,当年持刀行凶后,薛某最后逃到了海南,一躲就是18年。薛某说,这18年来,自己心里一直存着一种侥幸的想法,只要熬足20年,就可以安全返乡,不受法律追诉。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 刘宪权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刘宪权院长告诉记者,“在我国刑法当中只有追诉时效,而没有行刑时效。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犯了罪被通缉,这种情况是不受时效限制的薛某尽管逃跑了18年,但是他一直属于被通缉的对象,从这个角度讲,不受实效的限制,任何时候都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金嬿 林羡德 孙佳逊 编辑: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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