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撤二建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区域实际情况,由上海市静安区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12-25,投票日期至12-25。今天(12-25),记者在蕃瓜弄居委会看到,已有40余位选民前来登记。
据悉,12-25开始选民登记,按照法律规定,凡在12-25(含本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 都应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在职人员和在校学生在工作单位和学校进行选民登记;2月中下旬为提名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阶段,届时将召开选民小组会,提 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通过民主协商或预选后,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并进行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的介绍。
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举行。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八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的静安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由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任免。
(来源:新民网)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