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宁安市东大街附近,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两伙人因为一时冲动扭打在一起,案发后,两名嫌疑人一直在逃。宁安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的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
宁安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民警李双城说,“经过调查,当天是因为朴某经过付某这桌时,因为吐痰,与付某这桌的男子发生口角。发生争吵之后,三个人和朴某就互相打了起来。”
就因为吐了一口痰,双方动起手来。发生打斗后,附近的人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只看到一名犯罪嫌疑人,其他两名男子已经逃跑。
宁安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民警李双城介绍,“当天到现场,满地都是啤酒瓶子,还有散落的摊位的桌子和马扎凳,现场也是非常混乱,一片狼藉。这个姓杜的男子,戴黑帽子的这个男的,和朴某因为吐痰的事,双方吵骂起来了。现在双方都站起来了,走到一起,从杜某这桌又站起来两名男子,分别是付某和谢某,这时候谢某先动手,跟对方打了起来,谢某从摊位旁边拿铁制的马扎凳,朝朴某身上打,此时,朴某开始还手,对方三个人开始和他打起来。谢某主要是用马扎凳,付某用拳头朝朴某的头上、脑袋上击打。中间高个的付某还用脚朝朴某身上踹,周围还有同行的女性朋友拉架,把双方都拉开了。”
在现场看到有人受伤后,民警将伤者送到当地医院治疗,经过鉴定,被打的朴某身体多部位受伤。
宁安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民警李双城表示,“朴某的头部和脚部都有出现伤口出血的症状。经技术鉴定,朴某鼻部所受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在搜集了大量证据后,民警锁定了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并拨打电话劝其尽早投案自首。经过民警多次劝说,两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杜某和谢某相继到公安机关投案。经过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付某、杜某、谢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奉劝大家,遇事莫冲动,冷静处理,缓一缓、等一等、静一静,可别一时热血上脑,就“刀光剑影、拳脚相加”,毕竟冲动是要付出代价,严重的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素材来源: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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